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中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都要核定增值税税种。税务登记管理岗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审核纳税人报送的《税种登记表》,为其核定增值税税种。

https://www.shui5.cn/article/a3/142261.html

2007-05-23

青岛市法规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完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37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4d/142220.html

2007-05-23

青岛市法规

医疗服务发票包括:《青岛市医院门诊收费专用发票》(以下简称“门诊发票”),发票代码为:23702XX71206;《青岛市医院住院收费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住院发票”),发票代码为:23702XX71207;《青岛市医院门诊挂号专用发票》(以下简称“挂号发票”),发票代码为:23702XX71208。门诊发票和挂号发票为单张三联式、住院发票为三联式:第一联为发票联,第二联为记帐联,第三联为存根联。

https://www.shui5.cn/article/c4/40146.html

2007-05-18

青岛市法规

审批十万元及以下的,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应自接到一般纳税人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审批百万元及以上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自接到一般纳税人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批资料报送市局,市局应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4d/144314.html

2007-05-18

青岛市法规

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税率栏和税额栏设定为零,其他项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开具规定填写,左上角生成有打印的“废旧物资”字样。作废及开具红字发票参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f2/167822.html

2007-05-16

青岛市法规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检查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重要延续,汇算清缴检查是在纳税评估的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情况,围绕评估发现的疑点开展的税收检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c5/142240.html

2007-05-12

青岛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以下简称《通知》) 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ac/167608.html

2007-05-10

青岛市法规

各主管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中要注重总结、分析房地产企业偷、漏、逃税的方法和手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在源头上遏制房地产企业涉税违法活动的发生。

https://www.shui5.cn/article/c4/167820.html

2007-05-08

青岛市法规

在强化个体税收征管方面,讲究方法、防止简单化,体现科学性,要积极善于依托信息化手段,重点在个体大户的控管和税收监控分析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税收定额核定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理性,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我市国税系统的个体税收征管水平。

https://www.shui5.cn/article/65/142448.html

2007-04-26

青岛市法规

本通知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要积极采取各种形式,迅速、全面地做好对一般纳税人规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到位。

https://www.shui5.cn/article/5f/167550.html

2007-04-26

青岛市法规

实地核查中,申请人配合接受审核:报送的资料要与原件相符;实际经营地址要与税务登记经营地址一致;会计核算健全;具备发票保管的条件,主要审核有无保险柜;是否无场所经营和全部销售免税货物。

https://www.shui5.cn/article/35/167549.html

2007-04-24

青岛市法规

为了保证工作落实到位,市局将修订和完善办税告知制度、建立办税公开的监督办法,将开展办税公开工作情况作为评价纳税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纳入到2007年的考核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c3/167817.html

2007-04-24

青岛市法规

纳税人取得所得,有扣缴义务人且扣缴义务人年度内应扣未扣或者少扣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未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纳税人进行处罚;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f4/142161.html

2007-04-19

青岛市法规

各类教育机构在整合使用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后,发票领购、发放、使用管理和税款征收的具体方式仍按照《关于明确民办非企业举办学校、培训班使用地税发票的通知》(青地税函[2005]116号)文件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88/40068.html

2007-04-18

青岛市法规

定期定额户对主管地税机关核定的定额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应纳税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地税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

https://www.shui5.cn/article/95/167606.html

2007-04-10

青岛市法规

纳税人再次办理涉税业务时,税务机关通过综合数据管理系统“一户式管理”模块,查询存储的电子信息,与纳税人出示的证件原件进行核对,审验无误后,原件退回纳税人,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证件的复印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8c/167546.html

2007-04-09

青岛市法规

各单位发生《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协助处理的,需报市局备案,并经县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后,方可参照《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拍卖、变卖。

https://www.shui5.cn/article/90/167545.html

2007-04-09

青岛市法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财税[2007]3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1b/168012.html

2007-03-29

青岛市法规

为规范保险业发票的管理,市局和青岛市保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启用山东省青岛市保险业专用发票的通知》(青地税发[2006]219号),统一启用了山东省青岛市保险业寿险、财险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f4/39962.html

2007-03-20

青岛市法规

为保证税收政策的延续性,我市个人房屋租赁的综合标准、综合征收率仍按《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地税发[2005]238号)文件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e9/167600.html

2007-01-29

青岛市法规

当期稽核系统比对相符的专用发票金额、税额+协查后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金额、税额+《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单》金额、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栏+第3栏金额、税额之和。

https://www.shui5.cn/article/6c/167544.html

2007-01-29

青岛市法规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有奖发票”政策,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在注意引导部分举报人正确运用“有奖发票”政策维护自身的权益的同时,还要从积极因素上多去认识、思考、引导发票举报工作,借助社会力量,消除管理盲区,消除纳税人侥幸心理,消除不法分子活动空间。

https://www.shui5.cn/article/27/39768.html

2007-01-22

青岛市法规

新版《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暂不启用,仍然使用《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四联)。市局对代开发票管理软件中销售不动产界面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包含了总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票面中所有内容。

https://www.shui5.cn/article/0c/167597.html

2007-01-22

青岛市法规

只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在国税仅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年报送财务报表电子数据,应与增值税当年1月份申报一并提交,报送期限为年度终了后10日内,财务报表的属期与增值税申报的属期相同,填写的数据应为年度内累计数;

https://www.shui5.cn/article/18/150174.html

2007-01-09

青岛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局《关于做好200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青地税发[2006]198号)有关中介机构涉税鉴证的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10/167592.html

2007-01-08

青岛市法规

外汇局出具的《远期收汇备案证明》一式三份,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统一印制。第一联为“外汇局留存联”;第二联为“国税局留存联”;第三联为“企业留存联”。

https://www.shui5.cn/article/94/157601.html

2006-12-31

青岛市法规

已纳入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范围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冠名发票。取消使用冠名发票的企业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发票项目栏满足不了开票内容的(如医药等行业),可采用附列销货清单的模式开具。

https://www.shui5.cn/article/01/144433.html

2006-12-30

青岛市法规

根据新版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的格式,市局对营业税纳税申报软件中的原有的申报表样式进行了调整,不论纳税人使用电子申报方式进行营业税纳税申报,还是到主管地税大厅办理纳税申报,其进入方式和使用方法与以往相同,仅填报申报表的数量和申报表样式、内容发生了变化。

https://www.shui5.cn/article/9b/39340.html

2006-12-28

青岛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河南、湖南、青岛三省(市)全面推广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的通知》(国税函[2006]94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ef/168004.html

2006-12-26

青岛市法规

集中出单机构统一向其主管地税机关报送集中打印发票计划。由市局汇总后报省局,由省局监制印刷,并逐级发放至集中出单机构,进行统一打印后,由集中出单机构将发票联和记账联分送至所属公司,所属公司应当将记账联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备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e2/39636.html

2006-12-26

青岛市法规

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文化体育业、服务业、娱乐业按照实际申报经营(销售)额的15%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ac/167585.html

2006-12-19

青岛市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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