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大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自2024年11月2日起,单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202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60元。凡未按规定补缴2019年度同步增加30元个人缴费的,在参保时继续补缴。
按照上述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不需另外缴费,即可附加获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资格,享受到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双重保障待遇。
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非营利组织享受优惠年度不符合《通知》规定的免税条件的,应提请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相应年度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非营利组织,其享受的免税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对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告知其如果消费者需要开具发票,应当及时开具并交付发票。大连市税务局将根据您建议的内容,综合施策、举一反三,进一步加税务监管,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规范经济秩序,促进公平正义。
下一步,大连市税务局将积极努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调研,深入企业进行走访,了解纳税人涉税需求,及时向税务总局提出政策调整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失信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修复信用,对符合标准的纳税人,税务部门按照规定流程更正其有关信息,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同步修复结果。
重新认定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企业可直接网上办理更名手续。
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3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请在2024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邮寄给指定的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文件规定,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以下简称“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计算。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3〕244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自2022年7月1日起,纳税人的应税营业账簿,按年计征印花税。
基本医疗保险银行批扣日期为12月22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银行批扣日期为12月23日,基本养老保险银行批扣日期为2023年12月24日。
此次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旨在提高用人单位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涉及现行缴费政策调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基数、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因此,实行自行申报不会增加用人单位缴费负担。
12月22日进行12月基本医疗保险批扣,12月23日针对本月已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进行12月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批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大财法〔2018〕384号文件的规定,开展2023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惠企减负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16号)文件,我市已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应在2023年底前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因系统升级,11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批扣时间进行调整,11月27日进行11月基本医疗保险批扣,11月28日针对本月已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进行11月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批扣。为保障您的权益,请您及时足额存入费款。
登录大连市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大连税务APP),实名认证后从“办税”页面进入,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自然人远程缴费”,点击“社保缴费办理”进行缴费。
本地户籍人员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农商银行、大连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任一网点办理缴费,支持现金和本行银行卡转账。
从存量提升角度提出2条措施,对限上商贸企业和8个重点服务业企业连续三年营收规模前10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40元。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
登录大连市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大连税务APP),实名认证后从“办税”页面进入,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自然人远程缴费”,点击“社保缴费办理”进行缴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重大行政决策及其实施存在问题的,可以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决策机关或者决策执行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决策机关或者决策执行单位应当及时进行研究,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反馈。
根据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公布大连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的通知》,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为7291元。
为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需求,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通告》(大税发〔2018〕1号)文件要求,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并在办税指南同步更新。
使用单位是指通过直连平台使用相关乐企服务的使用者,应为总分支机构的总分公司、集团企业总部及其下属成员企业、与直连单位具备股权控制关系的关联企业等。
建议税务部门修改相关规定,使劳动者在获得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时可以享受到统一的免税政策。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