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应及时对数据资产登记入账,并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资产卡片信息,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数据资产信息真实准确、应登尽登。

https://www.shui5.cn/article/76/185170.html

2024-08-01

安徽省法规

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文化和数字创意、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母基金作用,支持各市依法依规设立数字经济产业相关投资基金,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壮大。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银行机构加大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

https://www.shui5.cn/article/9f/185104.html

2024-07-29

安徽省法规

协会七届四十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53/184814.html

2024-07-03

安徽省法规

建立健全税务领域保信增信机制,开展事前风险提示、事中修复指引、事后纠正提醒,引导小微企业从源头预防失信,及时修复失信,帮助小微企业依法依规提高纳税信用级别。

https://www.shui5.cn/article/c9/185053.html

2024-07-01

安徽省法规

建立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如实编制财务年度会计报告,依法履行资源税、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占用费等税费缴纳义务。对无证无照经营、超核定能力生产、欠缴税费、市场垄断等问题组织联合检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34/184848.html

2024-06-27

安徽省法规

低保标准根据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区分城乡分别确定。计算公式为:低保标准=当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量化比例。二是科学确定量化比例。原则上,城市低保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0%-50%确定。各地城乡低保标准不得低于上年度。

https://www.shui5.cn/article/d0/185242.html

2024-06-26

安徽省法规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https://www.shui5.cn/article/ef/184801.html

2024-06-25

安徽省法规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1年,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均按0.5%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https://www.shui5.cn/article/af/184770.html

2024-06-17

安徽省法规

积极参与支持国家绿色税种立法,配合中央研究出台支持绿色发展的税收政策,推动建立以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等绿色税种“多税共治”,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涵盖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等全领域的绿色税收制度体系。

https://www.shui5.cn/article/66/184818.html

2024-06-14

安徽省法规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用经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可由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https://www.shui5.cn/article/b2/184552.html

2024-06-06

安徽省法规

对已在我省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公共交通车辆车船税免税申报的纳税人,省内各保险机构可根据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自动返回的免税信息,直接按规定为其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不再查验 《车船税减免税证明》。

https://www.shui5.cn/article/16/184575.html

2024-06-04

安徽省法规

结合日常执法和专项检查,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自觉守法用工。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https://www.shui5.cn/article/0f/184371.html

2024-05-22

安徽省法规

保险公司销售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

https://www.shui5.cn/article/20/184351.html

2024-05-22

安徽省法规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

https://www.shui5.cn/article/b7/184398.html

2024-05-20

安徽省法规

依托各级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机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从财政、金融、社保、就业、场地等方面,积极探索、研究制定对各类型个体工商户的分阶段帮扶措施和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培育措施。

https://www.shui5.cn/article/13/185164.html

2024-05-15

安徽省法规

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并按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

https://www.shui5.cn/article/35/184830.html

2024-05-03

安徽省法规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https://www.shui5.cn/article/d9/184209.html

2024-04-20

安徽省法规

持续优化社会保障卡发行服务,深化一站式综合服务网点建设,大力推进就业创业补贴、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职业培训补贴等待遇进卡,新增人员的待遇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存量人员的待遇补贴过渡为社会保障卡发放。

https://www.shui5.cn/article/22/184312.html

2024-04-18

安徽省法规

健全完善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专业服务窗口。有关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应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实不具备整合条件的纳入一体化、规范化管理。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置,统一名称标识。

https://www.shui5.cn/article/6d/184065.html

2024-04-18

安徽省法规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事实、证据予以复核,必要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复核。纳税人逾期未回复意见、提交证据或经税务机关审核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参照《单位面积扣除标准》核定四项开发成本,据以计算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00/184582.html

2024-04-16

安徽省法规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具体筹资政策、缴费年限等由省医保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调整,各市现行筹资政策与省规定不一致的,2025年底前过渡到省统一规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45/183758.html

2024-04-08

安徽省法规

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的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等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结算。

https://www.shui5.cn/article/8d/183767.html

2024-04-02

安徽省法规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c5/23998.html

2024-03-31

安徽省法规

允许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的自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

https://www.shui5.cn/article/7d/70097.html

2024-03-29

安徽省法规

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前提下,落实现有外经贸、商贸流通业财税支持政策,统筹用好外贸发展、商贸流通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支持力度。

https://www.shui5.cn/article/f1/183671.html

2024-03-22

安徽省法规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中小微企业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皖财综〔2022〕299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期限继续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https://www.shui5.cn/article/2f/183593.html

2024-03-15

安徽省法规

企业登录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后,可以通过右下角“商品码库信息-点击升级”完成在线升级。(二)手动升级。企业通过下载、安装最新退税率文库压缩包的方式升级。

https://www.shui5.cn/article/34/183411.html

2024-03-05

安徽省法规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当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迁移的,需在迁出地办结上一年度汇算清缴。

https://www.shui5.cn/article/52/183399.html

2024-03-04

安徽省法规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2023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及时向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材料。

https://www.shui5.cn/article/f8/183533.html

2024-02-27

安徽省法规

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https://www.shui5.cn/article/13/183232.html

2024-02-19

安徽省法规

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3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请在2024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https://www.shui5.cn/article/55/183221.html

2024-02-19

安徽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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