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医院要系统分析、客观识别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存在的风险,重点关注资金规模较大、廉政风险较高、业务模式较新、影响可持续发展等关键节点,形成风险清单。
自2024年9月5日起,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大力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更好地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
对个人消费者通过省内已备案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含)的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上户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和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分别补贴个人消费者1.2万元和1万元。
稳定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加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各市各部门要根据我省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各类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实际,在经济效益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职工工资水平同步提高。
各市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支持建筑节能、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建设、购买、运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的,在建筑容积率、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等方面予以政策优惠。
进一步方便我省参保人员享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省医保局决定自2024年9月1日起,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于前序土地供应等环节,已有测绘成果的,应当予以沿用,不得要求申请人再行提交测绘成果;会同税务部门持续加强数据共享、夯实数据底板,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与税务完税信息双向核验机制,确保做好完成不动产登记后登簿信息的回传工作。
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且申报研发费用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省按研发费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申报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市县可参照上述比例给予补助。企业购置使用智能建造重大技术装备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进口税收优惠等优惠政策。
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经营主体虚假登记的调查核实。收到转交函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推送至同级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机构)。
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重收、多收、减收、缓收、停收或者侵占、截留、挪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发展改革、审计部门和林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取土、挖沙(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根据取土、挖沙、采石量计征,每立方米0.5元(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下同)。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税务部门可采取错时上班、假日窗口、线上办理等形式全面开展常态化的不动产登记和办税“节假日不打烊”活动,全时空受理不动产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业务,特别是满足“上班族”“返乡族”节假日办理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业务需求。
参保单位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经办服务平台”网站,进入【全省失业保险】模块,选择【稳岗补贴】-【稳岗补贴申领】,确认信息后点击【保存】。
各级水行政主管或者行政审批部门应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官方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占用省直林局管理的重要湿地,由省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征收湿地恢复费;占用市县管理的重要湿地,由湿地所在地的市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征收湿地恢复费。
以煤矸石、粉煤灰等煤基固废为重点,完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台账、标识标志、污染防治要求及跨省转移等制度体系,强化全过程管理。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级政府负责安排资金,确保发放到位。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的函》(晋市政函〔2024〕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规定,同意你市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见附件《山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表(晋城市)》。
建筑、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以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总造价(含税)的18%计算,缴费费率按照行业基准费率核定。
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要按照《关于调整山西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45号)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7、8三个月。
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办法所称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突出招商重点。围绕重点消费品行业,锚定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着力引进消费品工业头部企业、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引进培育一批具有成长潜力,上下游产业关联度高的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承接东部消费品产业链整体搬迁转移,支持存量企业在消费品工业领域投资和扩大再生产,形成特色消费品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集群式发展的良好局面。
为进一步加强我厅制度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我厅对2022年(含)前的制度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公布废止的制度性文件目录。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以企业和群众高效便捷办事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目标,强化部门联动,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24年9月实现员工录用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综合审批、统一出件全流程业务办理。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以企业和群众高效便捷办事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目标,强化部门联动,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24年9月实现灵活就业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综合审批、统一出件全流程业务办理,完成灵活就业一件事落地见效。
立足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业务办理需要,发挥信息化的核心支撑作用,对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完善各部门内部业务系统,注重信息数据共享,建立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
各地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要加强对经办机构的指导调度,每月发放日后要统计汇总发放情况,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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