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税费征收政策指引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7-19
摘要:按不同税种全面梳理了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现行有效税费(优惠)政策,形成《碳达峰碳中和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碳达峰碳中和税费征收政策指引》,旨在帮助社会各界方便快捷地了解此领域税收政策,为纳税人、缴费人查找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碳达峰碳中和税费征收政策指引

  序 言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黑龙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统筹经济增长、能源保障和碳达峰、碳中和的关系,兼顾能源禀赋、用能安全和减排需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

  黑龙江省税务局立足职能定位,按不同税种全面梳理了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现行有效税费(优惠)政策,形成《碳达峰碳中和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碳达峰碳中和税费征收政策指引》,旨在帮助社会各界方便快捷地了解此领域税收政策,为纳税人、缴费人查找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附件下载:碳达峰碳中和税费征收政策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2年7月19日

碳达峰碳中和税费征收政策指引

  第一部分 消费税

  1.对电池征收消费税

  2.对涂料征收消费税

  3.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

  4.对鞭炮焰火征收消费税

  5.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征收消费税

  第二部 分资源税

  6.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资源税

  第三部分 车船税

  7.对车船按气缸排量和用途分类等征收车船税

  第四部分 环境保护税

  8.“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征收机制

  9.对企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场所排放符合标准的污染物不征收环境保护税

  第五部分 耕地占用税

  10.对将耕地资源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差别定额税率征收耕地占用税

  11.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照我省适用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12.占用农用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按我省适用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六部分 非税收入

  13.对取得排污权的单位及个人征收排污权使用费

  14.对符合条件的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15.对损坏水土保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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