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国税联字[2009]1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和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1-20
摘要:优化服务是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要求。要通过创新服务理念,突出服务重点,降低纳税遵从成本,不断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要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做到依法、公平、文明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和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吉国税联字[2009]1号        2009-01-20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后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障国家政策落实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新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体现了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在引导企业投资流向、促进国家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能否执行到位,不仅关系到新税法的顺利贯彻落实,也关系到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产业政策的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将其纳入主要工作日程,配备得力人员负责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从组织上保障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制度、办法、措施和管理要求落实到位。

  二、把握政策,及时落实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和优惠政策的落实,是一项要求高、专业性强的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称《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认定方面的规定和信息可以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和吉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网址:http://kjt.jl.gov.cn/kjt/)查阅,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证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顺利实施。

  对经认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一律由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等的规定负责受理、审核,并及时按15%的税率办理税款预缴和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三、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所得税政策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要与科技、财政等部门紧密配合,按照吉林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吉科办字[2008]68号)的要求,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通报管理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管理及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对有关政策和管理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报送上级机构。二是要加强与工商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准确掌握高新技术企业登记注册、变更、重组和知识产权登记管理等情况,以有利于税收管理。

  四、优化服务,政策宣传辅导到位

  优化服务是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要求。要通过创新服务理念,突出服务重点,降低纳税遵从成本,不断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要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做到依法、公平、文明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随着新的企业所得税制改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政策优惠范围也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扩展到全国范围。原有的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可能不熟悉新规定,高新区外的企业也可能申请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税务机关提供咨询服务的工作量会大大增加。各级税务机关要主动加强与科技、财政部门的配合,改进和优化企业所得税纳税服务,通过新闻媒体、服务厅咨询台、网络解答、纳税辅导等方式,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尽快正确理解和掌握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

本文章更多内容:1-2-下一页>>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