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付费用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彭怀文 人气: 时间:2023-09-13
摘要:对于预付租金的,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大原则,会计核算尽量减少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在预付租金时就不要直接费用化,而是在租赁期限内分期确认费用,与税务规定保持一致。

  关于预付费用,在后续会计期间负担的费用,请问应该先计入什么账户?有的教材计入“其他应收款”,有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有的计入“预付账款”,还有说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有点搞不清楚了~

  解答:

  对于预付费用,首先要看有无专门的会计准则规定,其次再看需要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等问题。

  一、预付租金的会计处理

  比如,企业预付房租是很常见的经济业务。那么,会计人员在接到预付房租费的单据时,就要分析处理,不同情形下处理是不同的。

  1.执行新租赁准则的

  (1)如果租赁尚未开始,比如企业新租赁了一间商铺,租赁期限3年。按照租赁合同在当年12月预付了次年一季度的房租,租金发票尚未收到。

  借:预付账款-xx

    贷:银行存款

  说明:在租赁尚未开始前预付租金的,依然计入“预付账款”等科目。

  (2)次年1月1日为租赁开始日,收到预付的租金发票。

  借:使用权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预付账款-xx

      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3)租赁期间每月按照折现率(实际利率)分摊:

  借:财务费用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租赁期间每月折旧: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5)租赁期间按合同约定时间预付租金,比如在第一季度末的最后10天内预付第二季度的租金,收到租金发票。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说明:在租赁期限内预付租金的,不再计入“预付账款”等科目,而是直接冲减“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科目。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不需要参考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对于预付租金的,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大原则,会计核算尽量减少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在预付租金时就不要直接费用化,而是在租赁期限内分期确认费用,与税务规定保持一致。

  (1)还是假如当年12月预付次年一季度租金,发票尚未收到的:

  借:预付账款-xx

    贷:银行存款

  (2)收到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xx

  说明:为减少不必要的会计处理,收到发票时,除确认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外,就不要再在不同的往来科目之间转换,因为无实际意义。

  (3)在租赁期限内按月分期确认租赁费用: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预付账款-xx

  二、预付费用需要资本化或单独归集的会计处理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于某些费用需要资本化的或单独归集的,就应按规定核算。

  (一)需要资本化的

  比如,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费用按规定需要资本化的,应先归集,然后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满足确认标准时在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1.固定资产需要资本化的费用

  (1)购建固定资产预付费用: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竣工: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无形资产需要资本化的费用

  (1)自行研发预付费用: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研发完成: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

  (3)外购无形资产预付费用的:

  借:预付账款-xx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外购完成确认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预付账款

  (二)需要单独归集的

  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承包项目、生产制造型企业生产产品等,发生的费用,都是需要单独归集的。其实,这类单独归集,也是一种资本化,只是计入的对象不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而已。

  对于这类项目单独归集的,在项目或产品没有完工前,预付的成本费用,应在相应的成本科目归集,如“开发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施工成本”“生产成本”等,完工后再结转。

  三、需要费用化的预付

  实务中,由于交易对手的强势,导致很多费用需要预付,即使这些费用后期可能需要费用化,但是也要分情况处理。

  1.预付水电费

  既然是预付水电费,说明尚未使用与消费,不建议在支付时就直接费用化。

  (1)预付:

  借:预付账款-xx

    贷:银行存款

  说明:如果预付时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此处应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分使用部门确认: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预付账款-xx

  2.预付通讯费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常是按月预付的,就可以直接费用化。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购买预付卡

  (1)购买

  借:预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说明:如果取得的是不征税的发票,一般纳税人也不能确认“进项税额”。

  (2)用于购买货物、发员工、赠送客户等

  借:库存商品/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等

    贷:预付账款-xx等

  说明:如果在购入时已经取得专票并抵扣进项的,发员工或送客户等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同时还需要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2011年3月份文章——

预付账款能否计提坏账准备?

  问:“预付账款”科目下的供应商能否计提“坏账准备”?如果能,是不是必须先将“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后才能计提?

  答:《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依据上述规定,执行企业制度,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来源: 总局 时间:201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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