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税函[2021]96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71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5-28
摘要:对支持小微企业主要有:一是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二是加大所得税减免力度。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标准的基础上,减半征收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714号提案的答复函

陕税函[2021]96号                2021-5-28

严金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加大企业服务力度的提案》(第7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优化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力举措。税务部门作为经济职能部门,始终坚持税收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制动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持者、参与者、服务者。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要用足用好中央国家各项涉企政策,主动帮助企业了解掌握“减税降费”政策,重视营商环境优化的“全省一盘棋”。近年来,我们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积极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出一系列减税降费“组合拳”,特别是在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支持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一、关于减税降费政策

  自2019年起,国家开始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出台了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国家在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支持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的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今年,按照保持宏观政策稳定、可预期、不急转弯的思路,国家对2020年实施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基本都予以保留并延期,同时加大了对小微企业、制造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对支持制造业主要有:一是增值税降税率,制造业基本税率为13%,对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饲料适用税率为9%。二是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三是支持科技创新,对符合规定的高科技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15%的税收优惠政策。四是降低生产成本,在现行研究开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将制造业企业的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五是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对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的企业所得税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8年;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等。

  对支持小微企业主要有:一是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二是加大所得税减免力度。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标准的基础上,减半征收所得税。三是扶持小规模纳税人发展。继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减按1%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四是助力企业融资。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等。

  在落实税收政策,我局一方面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对政策按户进行归类,一对一、点对点,主动加强政策宣传辅导,积极扩大政策知晓面,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另一方面制定减税降费“20条硬措施”,推行网格化管理,同时在征管系统设置政策强关联,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醒和主动落实税收减免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突出问题导向,构建政策宣传、便民办税、助企发展、大数据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程网上办、银税互动、同城通办等举措,全省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构建全方位政策宣传体系。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精准对焦纳税人需求,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问题。通过建立税收优惠政策标签体系,依托云平台大数据,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给予温馨提示,推动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编写税费优惠政策汇编,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准确掌握政策规定。联合秦商商会、西部商会、中小企业协会等举办多场培训,同时大力推行视频直播课堂、微课堂、“掌上通”等“非接触式”培训服务,扩大培训范围。

  二是构建高效便民办税体系。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办税程序和所需资料,避免纳税人多跑路。实施“首违不罚”,让税务执法更有温度。推行“预约办”“直通办”“容缺办”和“掌上办”,在实体厅、进驻厅增设自助办税区,确保24小时办税“不打烊”。推行“全程网上办”,实现39个税费种“一网通办”,与微信、支付宝、银联卡无缝对接。持续优化和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让数据多跑路,让税户少跑路,最大限度地便利纳税人。

  三是构建精准助企发展体系。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部署,推出重点项目“税务管家”服务制度,由主管税务机关逐项目指定税务管家,为其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全过程的税收服务;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支持纳税信用A级、B级和M级企业通过“银税互动”便捷获取贷款,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去年我省共为8万余户纳税人提供信贷400多亿元。

  四是构建大数据服务体系。运用税收大数据持续提升税收服务质效,整合办税服务资源和网上办税系统,实现“同城通办”“一厅通办”。优化各地电子税务局,实现“统一平台、统一渠道、统一登录,统一界面,统一应用”。简化纳税人在本省内跨市、县变更登记流程,便利市场主体自由迁移。加快金税三期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网上办税系统的系统集成步伐,实现系统功能整合、数据互通。

  您结合我省现状,有针对性的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很有价值,这既是广大市场主体的呼声,更是对我局税收服务转型升级的关注和期待,我们一定认真吸纳,并持续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以减税降费政策的全面落实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为实现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并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全省税收工作的发展。如果您今后还有其他方面的建议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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