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国税发[2009]1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简放提优”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1-04
摘要: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简放提优”工作,省局在认真梳理研究和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征管业务流程,简并相关征管资料,完善征管工作机制,并制定以下规定,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认真落实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自2009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实现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省国税局与省地税局《关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国税联字[2008]17号)已下发各地,各级国税局和地税局要密切配合,统筹安排联合办证的各项工作。统一国、地税登记文书的式样,避免纳税人重复填写同类文书。凡通过国地税双方税务机关内部交换可以实现共享的信息、资料,要避免纳税人向双方税务机关重复报送。

  附件:综合征管软件文书审批工作流程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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