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国税函[2008]396号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省推行“电子介质申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7-21
摘要:为落实“两个减负”,进一步完善纳税申报手段,不断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和效率,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省局决定于2008年下半年在全省各地推行“电子介质申报”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省推行“电子介质申报”的通知

青国税函[2008]396号    2008-07-21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为落实“两个减负”,进一步完善纳税申报手段,不断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和效率,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省局决定于2008年下半年在全省各地推行“电子介质申报”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推行对象“电子介质申报”是多元化申报方式之一,是纳税人将当期实现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申报信息,录入《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后,将申报信息拷入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由工作人员将申报信息导入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完成纳税申报的一种申报方式。凡属国税机关所辖的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企业(公司)类纳税人,均可选择使用“电子介质申报”。

  二、“电子介质申报”税种及内容通过“电子介质申报”的税种为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三个税种。

  申报内容按照各税种申报表、附表的填报要求,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中进行采集和录入。具体内容有:

  (一)增值税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附表一、附表二;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2005版;(二)消费税:2008版消费税申报表及附表;

  (三)所得税:

  1、2008版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

  2、2008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四)财务报表:2007版财务报表。

  三、“电子介质申报”的实现方式

  (一)数据接收。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纳税人递交的存有申报信息的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后,按照以下路径将申报信息导入综合征管软件。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进入综合征管软件“纳税申报”模块,点击“2003版增值税纳税申报(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模块,点击该模块“读入”键,在确认所有校验码一致后,按照提示点击“保存”即可实现申报信息的导入,并完成申报。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进入综合征管软件“纳税申报”模块,点击“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模块,点击该模块“读入”键,在确认所有校验码一致后,按照提示点击“保存”即可实现申报信息的导入,并完成申报。

  3、消费税纳税申报:进入综合征征管软件“纳税申报”模块,点击“2008版消费税申报”模块,点击该模块“读入”键,在确认所有校验码一致后,按照提示点击“保存”即可实现申报信息的导入,并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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