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发[2018]6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2-23
摘要: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和要求,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特制定本方案。

  2.向国家级开发区下放权力。进一步发挥国家级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作用,系统梳理发展需求,下放权力,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给予最大创新发展空间,增强开发区发展动力和企业活力。(省编办〔省政府审改办〕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2018年3月,出台向国家级开发区放权的政策意见)

  3.深化“一枚图章管审批”改革试点。指导试点县(市、区)完善行政审批局职能,规范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真正实现“一枚图章管审批”。认真总结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经验,逐步推开。(省编办〔省政府审改办〕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2018年6月,6个试点县〔市、区〕全部组建行政审批局)

  4.实行清单目录管理。发布新版省市县权力清单,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实现权力清单实时更新。编制出台涵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指导和组织全省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工作。(省编办〔省政府审改办〕牵头,各地、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4月完成)

  5.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实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推进更大范围的“多证合一”,实现企业从开户申请到审批1个工作日内办结,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省工商局牵头负责,各地、各部门配合。2018年6月完成)

  6.加速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分别予以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管理方式,进一步削减涉企许可数量,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省编办〔省政府审改办〕、省工商局牵头负责,各地、各部门配合。2018年3月,出台改革试点方案)

  7.扩大用人自主权。把招录、使用、晋升、奖励自主权大幅度下放到各地和用人单位。简化人才落户手续,大幅度下放人事管理权限。把编制使用权限下放到各地和用人单位,真正让基层和用人单位享有编制自主使用权。保留的权限要简化办事程序,确保务实高效。(省编办〔省政府审改办〕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公务员局配合。2018年3月,形成全省人才审批管理使用方面的权力清单和下放清单)

  8.提高放权协调性。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和服务,放权与用权、执行与监督统筹兼顾,切实做到培训到位、验收到位。省级统一组织,各放权部门各负其责,在吉林省行政学院集中培训并通过考核。各地参照省里做法抓好落实。(省编办〔省政府审改办〕牵头,各地、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完成)

  9.全面推行“多规合一”。理顺规划期限、规划目标、规划内容、信息平台、协调机制和行政管理等方面“多规”关系,强化市县城市规划部门职责,切实做到所有的规划都由规划部门负责协调,统一规划各类用地性质,实现“一张图”办理,避免规划“打架”,提高规划权威性和审批效率。(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地、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出台我省“多规合一”整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年内全面铺开)

  (二)持续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10.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只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只跑一次”。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特色园区,以及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联合评审、联合勘测、联合验收、区域性评价、承诺制等审批新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2018年5月,出台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改革实施意见)

  11.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依托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并联审批。(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地、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省市县同标、同步实施)

  12.全面推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在地理空间确定、产业定位明晰、能源“双控”目标可落实、监管能力有保证的高新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开发区和省级特色小镇等区域内,全面分析区域用能现状,提出一个时期区域能源消费强度、用能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等控制目标,明确与本区域产业规划相适应的节能措施和能效标准,编制区域节能报告,制定区域节能审查负面清单,实行分类管理,依法开展全过程监管,实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节进一步简化、节能审查流程进一步优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2018年5月,出台全面推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指导意见)

  13.探索试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选取部分省级以上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通过加强规划宏观管理、制定项目环境准入标准、编制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等方式,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以“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模式创新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方式,不断深化环评制度改革。(省环保厅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2018年6月,出台试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工作方案)

  14.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按照“统一标准、集中服务、结果互认、依法监管”的思路,依托“互联网+图审”,大力整合建设、人防、气象和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环节,切实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服务效率并实现勘察设计质量把关功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2018年3月,出台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实施意见)

  15.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围绕投资有商机,解放思想,复制推广先进地区“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经验做法,在长春新区、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园区)的规划范围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探索推行新增备案类工业项目和研发总部类项目“标准地”模式,让项目以最快速度落地。(各地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省编办〔省政府审改办〕负责指导各级审批改革相关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做好项目备案、信息推送等审批服务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标准地”预设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联合验收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消防、环保、水利、文化、安监、经合等相关部门配合,并指导支持各地推进相关改革工作;省政府政务公开办负责指导各级政务大厅实行“一窗受理”)

  (三)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16.统一监督管理各类办事大厅。以“一个厅”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提供服务为目标,加快全省各行业办事大厅整合。对于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直接将分厅纳入本级政务大厅。对于不动产交易登记、医保社保、公安服务、税务等部门办事大厅,目前确因场地条件限制暂时无法整合进驻政务大厅的,设为各级政务大厅分厅,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的统一监督。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制度,研究制定相关的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努力实现省内“无差异、均等化”服务模式。(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牵头,各地、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完成)

  17.加快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政务服务模式,大幅提高各级政务大厅及分厅办事事项即办件的比例,通过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现立等可取。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全面推行全程代办制。加强乡镇(街道)、功能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实现行政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牵头,各地、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出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具体措施)

  18.建设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整合各类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专线,形成覆盖全省链接政府各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为一体的“惠民通热线”,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积极为群众提供电话、网络等多样化新媒体信息政策咨询、社会管理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更好地满足企业及办事群众的服务需求。(省软环境办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2018年3月,制定出台工作方案;2018年6月,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19.深入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只跑一次”工作。全面推进房屋登记、税务、不动产登记部门自身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将房屋交易职能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实现房屋交易、缴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同时办理,使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形成“窗口办”与“网上办”“掌上办”互补,“有形”窗口与“无形”窗口并行,最终实现“只跑一次”。(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税局负责,各地、各部门配合。2018年3月,出台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只跑一次”工作具体措施)

  (四)加快推进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制定“只跑一次”事项办理地方标准。

  20.全力加强吉林政务服务网建设。吉林政务服务网是“只跑一次”的根本支撑,要以最快的速度贯通省市县各部门,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统一吉林政务服务网建设、管理、运营,采取非常规措施,让“一张网”真正网住全部事项。持续完善吉林政务服务网功能,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基本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建立“只跑一次”网上评价、电子监察体系,不断扩大全流程网上办事事项范围。(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2018年11月完成)

  21.加快将各类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系统接入吉林政务服务网。积极做好接入衔接工作,推进吉林政务服务网与部门业务网融合贯通,将全省统一支付平台、吉林智慧人社主数据库、吉林省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互联网+公安”、吉林省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管理系统、“电子税务局”“多证合一”系统、“天地图”系统及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业务网接入吉林政务服务网,推动更多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办理。(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测绘地信局、省残联、省国税局、长春海关、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2018年10月完成)

  22.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利用。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电子政务项目协调管理机制,消除“僵尸”信息系统,整合各类政务信息资源,建设吉林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安全保障体系,促进流程优化、业务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具体任务及分工按《吉林省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吉政办[2017]76号)执行)

  23.制定发布我省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地方标准。(省质监局牵头,省编办〔省政府审改办〕、省法制办、省统计局、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等相关部门配合。2018年6月完成)

  24.全面规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办理。依据我省地方标准,对所有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编制标准操作规程(SOP),明确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审查标准、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统一事项编码规则,完善事项要件准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现场踏勘等环节要点,实现“一套标准办审批”,促进行政服务规范化,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工作透明度,努力营造“办事不求人”“谁来都一样、谁审都一样”的办事氛围。(省编办〔省政府审改办〕统筹负责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综合汇总。省编办〔省政府审改办〕、省质监局、省法制办、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牵头。2018年6月,所有办事事项标准操作规程〔SOP〕在吉林政务服务网公开发布)

  (五)全面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

  25.研究制定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指导意见。切实解决好机场提供廊桥服务不足、“黑车”宰客,高速公路口、医院门诊、产权登记、银行“排大队”等一系列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铁路、公路、航空、公交、邮政、电信、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机构加强监管,引入社会评价,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及时督促解决。加快推进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只跑一次”的便利。(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省软环境办负责监督检查。2018年5月完成)

  26.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2017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联合检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标准化、智能化。(省工商局牵头,各地、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0月完成)

  27.进一步科学监管市场。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简政放权、推进“只跑一次”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建设,形成大数据,实行跨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激励与惩戒,使讲诚信成为新风尚,使讲诚信成为竞争力。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并与政府部门许可、处罚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省发展改革委统筹,省工商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0月完成)

  28.推行综合执法改革。由基层监管的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外,省政府部门原则上不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现有执法队伍逐步充实监管服务力量,县(市、区)要整合组建5—7支综合执法队伍。统筹县以下执法工作,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逐步实现“多帽合一”。(省编办〔省政府审改办〕、省法制办牵头,各地、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0月完成)

  29.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运用“互联网+执法监督”模式和大数据,构建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归集、执法监督、统计分析。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首先将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平台监管,逐步将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平台监管,实现平台监管全覆盖,促进行政执法环境建设。(省法制办牵头,各地、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0月,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线运行,及时升级改造,将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平台监管)

  五、保障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只跑一次”改革是撬动各领域改革的有效举措,更是向全社会各行各业的庄严承诺。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对标国际国内,解放思想,打造优势,冲破长期以来墨守成规、惯性思维、说而不做、行动迟缓陋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态度,树立为民情怀、跨越发展精神风貌,打好“只跑一次”攻坚战,焕发出新时代吉林振兴的自信,以勤奋、实干、争先的精神追求,加快建设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主要领导抓落实机制。各地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敢于担当,亲力亲为,啃最硬的骨头、挑最重的担子,刀刃向内,主动补齐思想和精神状态短板,把责任和工作抓实,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加快推动改革落地。建立公告承诺兑现机制。各地政府、各部门要对照“只跑一次”改革目标,倒排工期,拿出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制作细则,形成手册,向社会公开公告承诺,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兑现,让人民评判改革成效。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法治保障。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只跑一次”改革难题,加快推进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强对各级政府及部门出台改革措施的合法性审核,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筑牢“只跑一次”改革的法治保障基石。

  (四)强化考核监督。省政府对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想改、拖着改、不愿改、不会改等,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不按规则用权,随意增加办事条件,导致群众和企业办事无门,多头跑、来回跑的,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只跑一次”改革列入对省直部门和各地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完不成改革任务的,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直接降一档。各地、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五)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核心评价指标,持续开展创业创新营商环境评价,力争自2018年8月起,每月8日公布并通报我省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等7项指数。自2018年4月起对省级部门、各市(州)、县(市、区)“只跑一次”改革成效按得分进行排序、通报,倒逼工作落实。

  (六)加强宣传引导。本方案印发后,各市(州)政府、省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在省内主流媒体进行“只跑一次”改革公开承诺。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在“只跑一次改革进行时”栏目,对“只跑一次”改革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报道。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只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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