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票[2007]268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地税发票税控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条款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7-07-06
摘要:为保证生成的发票数据信息(包括发票号码、中奖信息等)的安全,对数据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处理的方式是为每一张发票生成发票代码、号码和信息码并随机生成一个相对应的防伪码(密码),完成布奖和数据加密,相关信息转入数据库。

  第七章 有奖发票兑奖管理

  第三十二条 刮开式有奖发票兑奖

  (一)刮开式有奖发票的中奖者或代兑单位到税务机关兑奖。

  1.刮开式有奖发票个人兑奖

  中奖消费者持刮开中奖的有奖发票原件(发票联和兑奖联未撕开)在兑奖有效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兑奖。

  2.刮开式有奖发票“即开即兑”代兑单位兑奖

  即开即兑是指消费者取得有奖发票并当场刮开中奖后,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即时为其兑付奖金的行为。凡在本市领购并使用有奖发票的纳税人,均应为有奖发票中奖者即时兑付奖金。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实行有奖发票即开即兑工作的通知》(京地税票[2005]62号)文件的规定,开具发票的纳税人为中奖者兑奖时,应撕下兑奖联妥善留存,定期或随时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兑奖联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先行代兑的奖金。

  (二)税务机关受理兑奖

  1.对于刮开式有奖发票个人兑奖的,税务机关兑奖操作员须登录税务机关兑奖管理界面,将中奖发票的中奖信息通过扫描识读设备(或手工输入条形码号码)输入系统中,并根据界面操作提示确认该中奖发票的兑奖信息准确无误记录到系统中,完成此次兑奖系统操作。

  2.对于刮开式有奖发票即开即兑代兑单位兑奖的,税务机关兑奖操作员须登录即开即兑兑奖管理界面,将该纳税人的计算机代码,以及中奖发票的中奖信息通过扫描识读设备(或手工输入条形码号码)输入系统中,并根据界面操作提示确认该中奖发票的兑奖信息准确无误记录到系统中,完成该代兑单位的兑奖系统操作。

  (三)兑付奖金

  1.税务机关兑奖操作员完成中奖发票信息录入系统工作后,须将兑奖联留存。

  2.对于个人兑奖的,税务机关应按实际中奖金额兑付奖金。对于代兑单位中奖奖金的兑付,应依据京地税票[2005]62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兑奖:

  1.假发票或作废发票;

  2.逾期兑奖的;

  3.个人兑奖时,刮开式有奖发票发票联和兑奖联已经撕开的;

  4.刮开式有奖发票即开即兑代兑单位到税务机关兑奖时,未按规定携带资料的;

  5.其他经本市地方税务机关认定不予兑奖的情形。

  (五)有奖发票兑奖查询

  各税务机关兑奖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刮开兑奖查询统计报表(二次开奖查询统计报表)等功能,查看本单位有奖发票奖金时时兑付情况。

  (六)各区县、分局必须将有奖发票兑奖信息录入到兑奖管理系统中,做到兑奖联和兑奖管理系统中记录的数据帐实相符,市局将根据兑奖管理系统数据向分局拨付有奖发票兑奖经费。

  第八章 自印发票

  第三十三条 申请自印发票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企业自印发票。

  (二)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的,可以申请印制企业自印发票。

  具备以上两种条件之一的单位,均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企业自印发票的申请。

  第三十四条 企业自印发票的申请受理分为初次申请自印发票与续印自印发票两种情况,其中初次申请自印发票必须按照税务行政许可程序的规定办理。

  (一)初次申请自印发票的受理

  各区县局、分局纳税服务场所负责初次申请企业自印发票的受理工作。初次申请企业自印发票的纳税人需持相关资料到纳税服务场所办理税务行政许可审批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查验申请资料符合规定后,接收申报材料并受理。

  (二)续印自印发票的申请受理

  各区县局、分局主管税务所或纳税服务场所负责受理继续印制自印发票的申请。申请继续自印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将上期自印发票的印制数量、使用数量、本期结存数量等具体数据上报主管税务所,并填写《企业自印发票(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申请表》。主管税务所审核无误后,受理申请。

  第三十五条 企业自印发票的审批

  (一)对于初次申请企业自印发票的纳税人,在获准行政许可审批后,统一由各局征管科报市局进行票样审核,经确认后,进入数据生成、印刷环节。

  (二)对于续印自印发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所在审查发票开具与结存及完税情况的基础上,应准确判断纳税人续印发票的数量。审查通过后,统一报本局征管科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报市局审核。经确认后,进入数据生成、印刷环节。

  第三十六条 企业自印发票的缴销

  申请自印发票纳税人因纳税人名称、地址、电话、开户行、帐号变更需废止原有自印发票或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持《税务登记变更表》向主管税务所领取填报《发票缴销登记表》,将未使用的发票交主管税务所办理发票缴销,并办理结税结票事宜。同时,在系统中录入发票缴销的信息。

  第三十七条 企业自印发票的数据采集

  对于纳税人已开具的企业自印发票使用信息,要认真核实开具的笔数与结存笔数的逻辑关系,并通过核心征管系统核验纳税人发票使用与完税情况。企业自印发票的数据采集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一)税控机打发票采用IC卡报数的方式报送使用数据。

  (二)非税控发票可以采用报盘的方式报送使用数据。报送数据时,用票单位登录北京地税“TAX861”网站的主页面“发票制度”栏目,点击“企业自印发票申报表格”,下载填报。

  (三)非税控发票可以直接到数据采集窗口报送《企业自印发票使用情况申报表》(附表35),用票单位可登录北京地税“TAX861”网站主页面“发票制度”栏目,点击“企业自印发票申报表格”,自行下载填报。

  第九章 综合查询及报表

  第三十八条 发票印制查询报表

  计划查询:按照分局、票种、时间进行组合查询,查询印制计划情况。

  送票单查询:按照分局、票种、时间进行组合查询,查询送票单情况。

  第三十九条 发票布奖查询报表

  布奖查询:按照分局、票种、时间进行组合查询,查询布奖计划情况。

  奖金分布查询:按照分局、票种、时间进行组合查询,查询奖金分布情况。

  第四十条 发票库存查询报表

  入库查询:查询各级单位的入库信息。

  出库查询:查询各级单位的出库信息。

  退库查询:查询各级单位的退库信息。

  盘库查询:查询各级单位的盘库信息。

  库存余额查询:查询各级单位的库存余额信息

  普通发票分户明细帐:按照分局和纳税人展示普通发票的开具情况。

  普通发票分类明细帐:按照发票类型和发票种类展示普通发票的开具情况。

  第四十一条 自印发票查询报表

  申请情况查询:按照税务机关、申请时间、发票票种、申请企业、是否受理等进行组合查询,查询出申请情况。

  受理情况查询:按照税务机关、时间、发票票种、申请企业、受理环节等进行组合查询,查询出受理信息(正在哪一级税务机关受理)。

  印制查询:按照承印厂、时间、发票票种、申请企业、是否完工等进行组合查询,查询出印制情况。

  消号查询:按照税务机关、时间、发票票种、自印票企业等进行组合查询,查询出消号信息。

  缴销查询:按照税务机关、时间、发票票种、自印票企业等进行组合查询,查询出缴销信息。

  第四十二条 发票核定查询报表

  发票核定查询:按照分局、票种、时间进行组合查询,查询最新的发票核定情况。

  发票核定历史查询:按照纳税人进行查询,查询纳税人历史核定信息。

  第四十三条 发票发售查询报表

  售票查询:按照纳税人、分局、票种、时间进行组合查询,查询发售情况。

  退票查询:按照纳税人、分局、票种、时间进行组合查询,查询退票情况。

  发票发售日报表

  第四十四条 发票兑奖查询报表

  中奖发票查询:查询二次开奖的中奖发票信息。

  兑奖情况合计统计:统计兑奖情况的总体。

  兑奖情况明细统计:统计兑奖的明细信息。

  第四十五条 发票核验查询报表

  数据比对:按照纳税人、分局、时间进行组合查询,查询统计数据比对情况。

  核验查询:按照纳税人、分局、票种、时间进行组合查询,查询发票核验信息。

  异常发票查询:查询异常发票的相关信息。

  第四十六条 一户式发票查询

  输入计算机代码能够查询到该纳税人的以下相关信息:

  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

  纳税人发票核定信息。

  纳税人发票代开信息。

  纳税人发票领购信息。

  纳税人发票核验信息。

  纳税人发票报数信息。

  纳税人税控装置信息。

  第四十七条 税控装置查询报表

  开户查询:按照纳税人、分局、时间进行组合查询,查询税控开户情况。

  销户查询:按照纳税人、分局、时间进行组合查询,查询税控销户情况。

  信息变更查询:按照纳税人、分局、时间进行组合查询,查询税控信变更情况。

  挂失报损查询:按照纳税人、分局、时间进行组合查询,查询税控挂失报损情况。

  第四十八条 代开发票查询报表

  代开综合信息查询:查询代开发票的综合信息。

  输入:代开类型、发票种类、税种、时间、分局。

  输出:代开时间、纳税人、税款情况、开票情况。

  开票明细信息查询:查询一段时间内代开发票的明细信息。

  输入:代开类型、发票种类、税种、时间、分局。

  输出:代开时间、纳税人、税款情况、开票情况。

  纳税人信息统计:查询纳税人代开发票的统计信息。

  输入:纳税人、代开类型、时间、分局。

  输出:该纳税人本段时间的发票代开情况

  按照票段统计税种:查询代开发票的税种情况

  输入:代开类型、发票种类、税种、时间、分局

  输出:代开时间、纳税人、税款情况、开票情况。

  第四十九条 发票综合查询报表

  发票状态综合查询:查询单张在发票环节的各个情况:票种、印制、发售、查询等。

  第十章 系统管理

  第五十条 系统管理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组管理等,专门进行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管理和删除。可以使用集中管理的方式,即各级信息都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完成和维护,也可以使用分级管理的方式,即系统管理员可以维护本级单位及其下级单位的基本信息,同时指定下级单位的管理员,管理员可以维护其下级单位的信息。

  第五十一条 用户管理

  可以使用集中管理的方式,即所有的用户信息都由系统管理员来维护,也可以使用分级管理的方式,即系统管理员指定下级单位的管理员,由管理员维护本单位人员的信息。管理员可以增加、删除、修改、查看用户详细信息。对于用户的有效性控制,管理员可以对使用中用户进行停用操作,也可以对已经停用用户启用,恢复用户的使用状态。对于用户口令处理,采用非对称加密方式进行加密处理。管理员可以对管理范围内的用户密码进行修改,但不能查看。

  第五十二条 角色管理

  用来管理各级角色信息。可以使用集中管理的方式,即所有的角色信息都由系统管理员来维护,也可以使用分级管理的方式,即系统管理员可以维护指定每个税务机关的管理员,由每个单位的管理员来维护其单位角色的信息。管理员可以增加、删除、修改、查看角色详细信息。可以对使用中角色进行停用操作,也可以对已经停用角色启用,恢复角色的使用状态。

  第五十三条 组管理

  用来管理各级组信息。维护模式:可以使用集中管理的方式,即所有的组信息都由系统管理员来维护,也可以使用分级管理的方式,即系统管理员可以维护指定每个单位的管理员,由每个单位的管理员来维护其单位组的信息。管理员可以增加、删除、修改、查看组详细信息。

  第五十四条 资源维护

  资源由应用系统产生,授权管理系统自动或手动获得资源。应用的对象首先需要注册,才能成为资源,才能进一步定义权限、并指派给用户和角色。可以根据需要注册各种数据类型,例如:机关、部门、岗位;灵活控制数据范围。

  第五十五条 组织机构维护

  组织机构和权限管理是对人员进行授权和管理。组织结构的维护是按照组织结构规则进行约束,如果违反约束规则,则不能添加新的成员。在浏览机构人员时,根据分级授权的要求产生不同层次的树。对于组织机构成员的维护,必须按照他们事先约定的规则去执行。

  第五十六条 个人设置

  用户登录系统以后,可以修改个人信息、密码。

  在系统管理操作时,须先添加用户,再添加角色,然后再给用户适当的角色,该用户方可以登录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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