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发[2016]1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吉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指导意见及五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4-12
摘要:现将《关于吉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去产能的实施意见》《关于去库存的实施意见》《关于去杠杆的实施意见》《关于降成本的实施意见》《关于补短板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于2016年5月底前形成具体落实意见,并报省政府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吉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指导意见及五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政发[2016]11号        2016-04-12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吉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去产能的实施意见》《关于去库存的实施意见》《关于去杠杆的实施意见》《关于降成本的实施意见》《关于补短板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于2016年5月底前形成具体落实意见,并报省政府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2日

关于吉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战略部署,解决好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践行发展新理念,以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为工作重点,以贯彻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五大支柱性政策”为支撑保障,以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根本目的,谋划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省情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战略意义

  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下,中央做出以“三去一降一补”为核心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决策,是重大的宏观经济管理的理论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新成果,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实际行动,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对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当前,吉林正处在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新起点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谓恰逢其时。吉林老工业基地长期积累的经济结构不优、体制机制不活、创新能力不强、发展方式粗放的矛盾依然突出,现阶段又面临经济下行、需求增长乏力、改革任务繁重、民生压力较大的严峻形势,而这些都迫切需要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破解和应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这是做好“加减乘除”法,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重要推进器;是实现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增强市场信心的关键举措;是破解我省供给性不强、市场化程度不高、国有企业活力不足、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等问题的必由之路。全省上下必须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打好发展“组合拳”,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打破路径依赖,厚植发展优势,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抓住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机遇,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突出特色实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强化“五大支柱性政策”支撑保障,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供给结构,大幅度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努力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推动我省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改善,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处理好推进“五大任务”落实与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关系。落实“五大任务”,要坚持把“五大发展”理念贯彻始终,作为重要遵循、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搞好系统谋划和整体设计,进一步细化量化任务,推动“五大任务”沿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道路稳步前进。

  2.处理好供给和需求的关系。针对供给与需求不匹配、不平衡等问题,坚持两侧发力,在着力加强供给侧改革的同时,与需求侧管理相配合,以创新供给带动需求扩张,以扩大有效需求倒逼供给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需求侧管理融合衔接,不断增添振兴发展新动力。

  3.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着力消除老工业基地长期积累的体制机制等矛盾和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运用市场手段消解低端、低效和过剩供给,提高生产端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又让政府更好地而不是更多地发挥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完善配套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

  4.处理好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关系。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注重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焦发力,坚持把落实“五大任务”与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强化创新驱动,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推进技术、产品、业态、商业模式等创新,促进新旧动能加快转换,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5.处理好发展改革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保持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力度,激发创新活力。妥善解决结构性改革可能带来的职工下岗、社会保障问题等风险点,坚决守住民生底线。

  (三)主要目标。

  经过3-5年努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三去一降一补”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土地、金融等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新的发展动能持续壮大,多层次、高质量的供给体系初步形成,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供需平衡。

  1.去产能目标。突出煤炭等行业和钢铁、水泥等产品,严格准入新增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基本完成国家下达的去产能任务,产能过剩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煤炭行业:用2—3年时间,压减产能2733万吨、退出煤矿132处,保留产能2164万吨、煤矿25处。在大幅压减煤炭产能基础上,存续煤矿实现质量标准化二级以上。钢铁行业:用3年时间,压减炼铁产能120万吨、炼钢产能108万吨;再利用2年时间,压减炼铁产能16万吨。全省用5年时间压减炼铁产能136万吨、炼钢产能108万吨。在淘汰落后产能基础上,产能利用率趋于合理,产品质量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水泥行业:用2—3年时间,压减熟料产能800万吨左右、水泥产能1300万吨左右。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产业集中度提高到82%以上。

  2.去库存目标。突出房地产、粮食和烟草等重点行业,进一步开拓市场,加快“走出去”步伐,主要行业库存都降到合理水平。房地产领域:力争通过2—3年时间,长春市等5个省内一类城市,商品住房库存量比2015年年底减少25%,省内31个二三类城市减少30%,逐步使现有库存回归到合理水平。粮食(玉米)领域:力争3年时间,每年消化临储玉米存量库存300亿斤,使粮食(玉米)库存趋于合理。烟草行业:力争通过3年时间,烟叶库存由目前227万担降到110万担的合理库存水平。

  3.去杠杆目标。运用市场化手段,着力解决要素配置的扭曲问题。突出搞好政府债务处理,将政府性债务降到合理水平;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企业资产负债率达到合理水平,企业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去杠杆:利用3—5年时间,全省各项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管控在风险预警线内,确保政府性债务不引发区域性和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到2018年年底,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全省政府债务1600亿元,政府主导的民生、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市场化融资达到700亿元以上。金融去杠杆:未来五年,全省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年均分别增长12%、16%,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占GDP比重逐年提高。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相关指标达到监管要求,吉林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有效提升,高风险农信社资本得到有效补充;地方保险机构杠杆率全面达标,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150%以上;证券类机构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要高于20%;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杠杆率符合监管要求,互联网金融、地方交易场所规范发展。企业去杠杆:鼓励企业综合运用多种融资工具开展结构化融资,有效解决企业债务利率、期限及负债结构错配的问题。采取依法合规手段,加快企业债务重组。成立政府性资产管理公司,承接处置企业不良债务。通过财政注资、市场化募资等手段对企业进行增资,根本改变企业资产负债表。

  4.降成本目标。到2016年年底,为全省企业减负累计约480亿元。其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约22亿元;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减少成本约227亿元;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减少成本约166亿元;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企业人工、物流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累计节约成本24亿元;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等要素成本,可降低约11亿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降低管理成本约30亿元。到2018年底,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形成企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的格局。

  5.补短板目标。到2020年,突出补齐创新不足、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环境和大气治理投入不够、对外开放水平过低、交通基础设施滞后、民生保障能力不强等短板。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强化科技创新对发展动能转换的支撑。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快成果转化,推进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发展模式。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培育发展新动能,打好服务业发展攻坚战,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40%,力争达到45%。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0000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5%左右。着力完善现代基础设施,全省铁路营业里程达到540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000公里以上,实现县(市)全部通高速;推进实现地级城市运输机场全覆盖;城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贯彻协调发展理念,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坚定不移地推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吉林要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既定目标要求,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东中西部区域实现协调发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实施一批重大环保工程,启动我省境内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伊通河百里生态长廊等工程建设,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贯彻开放发展理念,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快长吉图战略实施,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不断拓展开放合作领域和空间,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努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贯彻共享发展理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南针”,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实事,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到2018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三、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

  (一)去产能任务。坚持市场导向,重点采取经济、法律等手段,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优化区域和产业布局,最大限度地实现产业规模、结构、布局与环境承载力、市场需求、资源保障协调适应,产能利用率达到相对合理水平,产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1.引导煤炭行业压能减产。明确产能、成本、安全、物流等标准,进一步搞好压能减产。一要明确“标准”。(1)产能标准,全省年产30万吨以下的煤矿全部关停。40处30万吨以上的矿井,符合安全、环保、质量等标准的保留,不符合的限期整改,达标后保留,否则依法淘汰。(2)成本标准,结合地质条件、储量规模等,对开采成本高于市场销售价格的矿井,全力降成本。通过技改降成本,实施一批技改工程,更新采掘设备,改造生产系统,力争机械化程度提高到100%。通过管理降成本,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扁平化管理,压缩一般性财务支出。对剩余服务年限不足10年的93处矿井,特别是低于5年的27处资源枯竭型矿井,作为去产能的重点,考虑投入成本,加快退出步伐。对10年以上的64处矿井,集中资源,加大投入,提高煤炭生产标准化水平。(3)安全标准,针对煤矿涉及高瓦斯、水害等多种灾害类型,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实际,对24处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用国家禁止方法工艺、安全不合格的煤矿坚决淘汰,彻底封闭井口。对保留的25处矿井,提高安全标准,改进生产工艺,大幅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4)物流标准,根据省内煤矿到长春等主要销区的相对距离,对物流成本较高的75处矿井进行去产能。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控制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二要安置人员。坚持把人员安置作为关键,对煤炭行业去产能需要安置的6.5万人,分类制定方案,妥善进行安置。(1)转型安置,通过分流、异地安置等途径,安置约6200人到其他行业企业就业。(2)发展非煤产业安置,利用多种经营优势,对有意愿到非煤行业就业的约2200人,由煤到非煤产业转型,实现安置就业。(3)采购物流安置,从外地引进煤炭,满足省内需求,可同步安排约5000人就业。成立吉林省煤炭经营公司,做大煤炭营销和物流,打造省内最大的煤炭物流基地。(4)以煤养煤安置,建设外埠新增产能,加快推进内蒙古煤炭基地等建设,统筹安置约3200人就业。(5)自主择业、集中培训安置,结合开展“双创”,搞好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约4.84万人创新创业,创造幸福生活。三要依法重组。针对截至目前我省煤炭行业263.8亿元巨额债务实际,既不能因为改制逃避债务,又不能因债务问题停贷影响正常生产经营。(1)推动债务重组,引导企业与相关债权银行对接,探索通过免去应付未付利息等方式,推动债务重组,减轻企业债务负担。(2)搞好资产剥离,对约67%的煤炭行业资产,实行“债务随着资产走”等做法,管资产就要管债务。研究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等,集中优质资产,统一承担相关债务。(3)加快债转股,重点分2类进行处理,对银行债务,研究探索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将贷款转为股份;对民间融资等债务,通过去产能积聚优质产能,吸引债权人入股,推进股权结构多元化。(4)采取债务停息,推动企业与金融机构沟通联系,争取停息挂账,防止正常贷款转为不良贷款。同时,加快推进吉煤集团改组为国有能源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鼓励省内外大型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煤炭企业,培育大型企业集团。四要确保稳定。重点是补发“欠发”工资,通过提前拨付政策性亏损补贴等途径,与欠薪企业共同努力,所欠工资2016年4月底前全部解决。积极争取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力争按照煤炭行业失业保险缴费额度的50%进行补贴,对企业内退人员5年内给予失业保险减免。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落实好相关政策,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到2%、工伤保险费率从0.5%—2%平均降到0.2%—1.9%、生育保险费率从0.7%降到0.5%,紧跟国家部署,及时落实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政策。

  2.推动钢铁行业产能调整。着力强化钢铁企业主体责任,突出产品结构调整,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一要突出重点企业。对全省9户钢铁企业中涉及去产能任务的7户企业,全力以赴去产能。坚持把通钢集团作为钢铁行业去产能的关键,以点带面,力求全面突破。全省要关停拆除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等落后生产设备,对生产地条钢的企业,立即关停,拆除设备。依法拆除吉林长龙钢铁公司的2座30吨电炉,压减炼钢产能48万吨。支持吉林鑫达钢铁公司减量置换,拆除1座450立方米高炉和1座480立方米高炉,减量置换建设1座1080立方米高炉,压减炼铁产能16万吨。二要明确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提出的“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原则,进一步强化钢铁企业主体责任。主动与首钢联系,根据企业整体布局,协调制定通钢集团分年度分批次淘汰计划,2017年以前,关停1座1060立方米高炉、70吨电炉,拆除相关动力装置,压减炼铁产能80万吨、炼钢产能60万吨。三要加快技术改造。针对钢铁行业产品过剩的实际,进一步加大投入,实施一批重大技改项目,延伸产业链条,丰富产品种类。支持通钢集团未来五年投入53亿元,加快研发高速铁路、汽车等高端钢材产品。开发城市管廊用钢、低合金高强钢和汽车结构用钢、精品棒材、石油套管用钢等品种,实现产品结构升级,变落后产能为先进产能。改造升级“长白山钢铁网”,打造综合商务平台,衍生供应链服务业务。四要强化属地责任。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为钢铁企业去产能创造良好环境。坚持把维护职工基本权益放在首位,做好社保接续等工作,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提前制定风险评估和维护稳定预案,全力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同时,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钢材活动,减少地轧材等产品对省内市场的冲击,结合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省内优质产品市场份额。

  3.支持水泥行业重组减量去产能。鼓励生产和使用高标号水泥、纯熟料水泥、专用特种水泥,加强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严格准入门槛。坚持以技术、市场、盈利等为标准,提高门槛,严格准入,从2016年开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建不达标的水泥产能项目。全面清理在建和已建成的违规水泥项目,对已建成水泥熟料项目,按现有政策要求落实产能置换标准。推进兼并重组。支持以亚泰水泥、北方水泥和冀东水泥为主成立吉林省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实施减量重组,开展内部产能优化,加快劣势产能退出,提升产业集中度,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实现有序竞争。关停日产2500吨及以下熟料生产线9条,减少产能730万吨;通过对集团内部粉磨站撤并,减少粉磨站10家,优化减少水泥产能1010万吨;加快省内其他水泥产能优化和重组,压减熟料产能59万吨,优化减少水泥产能310万吨。加快结构升级。推广使用42.5及以上等级高标号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逐步取消32.5等级水泥。鼓励依托现有水泥生产线,开发满足海洋、港口、核电等工程需要的特种水泥等新产品。发展水泥制品深加工,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廊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继续鼓励对矿渣、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支持利用水泥窑炉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推动废弃物替代燃料的技术开发和应用;充分有效使用低品位石灰石,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4.推动重点行业国际产能合作。充分发挥吉林沿边近海优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通、能源、电信、公共服务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到具备条件的国家和地区投资兴业,优化产业分布,变域外销售为域外生产,变商品输出为资本输出。围绕汽车、轨道交通、矿产及加工业、建材、农林牧及加工、境外园区等重点,实现率先突破。突出汽车、轨道交通等产能“走出去”。支持我省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在市场潜力大、产业配套能力强的国家设立汽车生产厂和组装厂,建立分销网络和维修维护中心,带动自主品牌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出口。鼓励企业在欧美发达国家设立技术和工程研发中心,提高自主品牌汽车的研发和制造技术水平。重点推进一汽集团7个海外整车装配基地建设,支持在南非、伊朗、巴基斯坦、墨西哥、哈萨克斯坦、尼日利亚等国家和地区以各种合作形式实施中重卡、乘用车、微型车项目。鼓励我省轨道交通装备制造重点企业在境外建设研发设计、集成制造、协同配套、综合检修、生产服务等项目,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带动我省轨道交通产业等相关产能国际合作和设备产品出口。重点推进长客在美国、巴西、澳大利亚投资项目,推进长客美国马萨诸塞州地铁制造基地2016年投产运营,支持开拓欧洲、匈牙利、东欧等国际城铁市场,开发俄罗斯、土耳其、马来西亚、泰国和新加坡等国家的高铁项目。推动有色金属、钢铁等行业对外产能合作。推进境外矿产资源开发等21个重点项目建设,抓好昊融集团及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加拿大、印度尼西亚、俄罗斯、菲律宾等国家镍矿开发、冶炼及相关产业项目,华峰能源公司在俄罗斯投资无烟煤露天矿山等项目,通钢集团在印度尼西亚合作建设钢铁项目等,加快俄罗斯农牧业产业园区等5大境外园区建设。推动水泥、铝型材、玻璃等优势产能向境外,特别是向俄罗斯西伯利亚和远东等地区转移。

  5.妥善处置“僵尸企业”。调查摸清“僵尸企业”相关情况,建立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详细数据库。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分类,有针对性地采取兼并重组、资本运营、创新发展、关闭破产等方式进行依法精准处置。重点是“3个一批”:兼并重组整合一批,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对行业产能进行整合。重点推进吉煤集团进行内部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债务重组整合一批,通过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减轻企业债务负担,通过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等渠道,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破产清算出清一批,对持续亏损3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出清”。

  (二)去库存任务。突出房地产、粮食和烟草等行业,摸清底数,精准施策,逐步消化库存,有效控制增量,逐步把相关行业库存降到合理水平。

  1.化解房地产库存。坚持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为牵引,强化市县政府责任,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突出解决好“人”“地”“资金”问题,逐步消化房地产库存。一是突出解决好“人”的问题。(1)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购房人无需提供住房所在地户籍证明、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取消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的审批限制。(2)坚持购租并举。积极培育房屋租赁市场,将非商品住房改造为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公益类用房,化解非商品住房库存。(3)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教育、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降低农民进城落户购房门槛,促进农民工和城郊农民进城落户。(4)加快产业发展。立足县域重点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推进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产城融合,防止有城无业。二是突出解决好“地”的问题。(1)控制新建项目土地供应节奏。对去化周期长、房价波动大、供应严重过剩的城市,缩减相应商品房供地规模,直至暂停土地供应。(2)调整优化用地结构。对一些去化周期长等重点城市,限制商业用地规模,加大住宅用地供应。(3)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从2016年起,拟出让宗地红线外围必须完成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道路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得出让。对已建成但未完成配套的住宅小区,要加快制定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计划,2016年6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力争2—3年内完成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4)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相关改革。探索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设,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库存商品房置换农民原有住房。三是突出解决好“资金”的问题。(1)降低购房成本和门槛。协调银行合理确定购房贷款利率和住房按揭贷款的首付比例。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2)松绑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6个月可申请贷款。贷款购买二手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房龄加贷款期限之和最长为40年。(3)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全省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有条件的城市应达到70%以上,力争逐步达到100%。(4)适当增加购房补贴。鼓励城镇居民和农民购买库存商品房,有条件的城市政府,可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特别是特殊群体,按照上缴契税额度给予适度补贴。(5)适当降低房地产企业税费负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建设完成后,无偿移交的符合免税条件的学校、医院、幼儿园使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普通标准住宅按1.5%计征,非普通标准住宅按2%计征,其他类型房产按2.5%计征,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采取相关措施办法,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允许开发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优化调整住房供给结构,避免出现结构性库存。(6)探索通过政府发债等方式,购买库存商品房,增加公租房等房源。

  2.化解粮食库存。突出消化临储玉米库存,抓好就地转化和结构调整,积极消化存量库存,努力抑制增量库存,逐步实现粮食“购销储运加”协调发展。加工消化。通过强化玉米深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推动玉米淀粉向糖、酸、醇、脂、酶等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延伸产业链,通过转型升级,提高供给能力和水平,今年力争加工转化玉米达到200亿斤以上。推动省酒精集团兼并重组省内酒精企业,做好转产燃料乙醇相关准备工作。抓好长春大成集团异山梨醇、中粮集团聚乳酸等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尽早建成投产。过腹转化。加快发展畜牧业,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增加玉米过腹转化能力。通过发展饲料加工业、推进粮改饲试点、抓好全产业链项目建设,提升粮食比较效益。抓好雏鹰、新希望、正榆等饲料加工项目,新增饲料加工能力230万吨。抓好通榆县和广泽乳业、科尔沁公司粮改饲种养结合模式试点。加快中粮等畜牧业全产业链项目建设,促进建成投产达效,带动发展规模养殖。结构优化。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推进种植结构调整,缓解收储压力。重点调减西部易旱区、东部坡耕地、城郊等非优势产区玉米种植面积。2016年,利用国家下达的支持东北地区玉米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促进种植结构调整的3亿元补助资金,对调减籽粒玉米种植给予补贴,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300万亩以上,减少玉米产量24亿斤。

  3.化解烟草库存。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综合施策”的基本原则,以商业销售带动工业去库存,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精准性和实效性。2018年一二类烟产量由目前的8.5%提高到20%以上,实现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双提升,省内品牌卷烟销售占比由目前的17%提高到30%以上。争取增加外调配额,提高境外企业国内烟叶采购量,从境内消化和境外出口两端发力化解烟叶库存压力。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为化解卷烟库存释放市场空间,2016年底卷烟库存由目前的10万箱降到6万箱。

  (三)去杠杆任务。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加强监测预警,突出政府、金融和企业三大主体去杠杆,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积极防范各类金融风险,明显降低企业杠杆率,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1.积极推动政府去杠杆。围绕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充分利用置换债券完成存量债务置换,继续执行“三挂钩”办法和鼓励采取PPP模式有效处置存量债务。到2018年年底,力争处置存量政府性债务900亿元,其中2016年处置300亿元。置换用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的债务1600亿元,其中2016年置换630亿元。实行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政策、管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务限额和限定新增债务资金使用范围等举措,严格管理债务增量。政府主导的民生、基础设施等项目市场化融资取得较大进展。通过强化政府去杠杆主体责任、健全债务监督和考核问责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2.加快推动金融去杠杆。针对我省金融杠杆率较高的实际,全面摸清情况,研究制定对策,金融机构保持合理杠杆水平,金融业务监管指标符合要求,金融行业稳健发展,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不断强化。一要加快金融机构去杠杆。进一步强化银行、信托、证券、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优化金融机构资金投放,强化金融机构间业务合作机制建设,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建立银行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维护金融债权,加快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盘活“僵尸企业”金融资产,积极引进保险资金。二要加快资本市场去杠杆。加大对企业的股权、债券融资支持,推动利用区域股权市场直接融资,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2016年力争直接融资达到900亿元,新增3户上市挂牌企业。三要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加快推动地方金融机构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力争2016年为吉林银行补充不少于60亿元的核心资本,健全地方金融管理制度,组建地方金融资产投资运营公司,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强化交易场所、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强化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推动社会资本参与设立金融机构。四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完善预警机制,加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力度。

  3.扎实推动企业去杠杆。强化日常监管和风险排查,减少债务,增加资产,进一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要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落实《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吉政发[2016]6号),开展十百千重大项目和“1+X”专项计划,加快企业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技术更新,提高先进装备水平。加大研发投入,实施“五个一”推进工程,推动新产品规模化生产、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培育。组织上下游配套企业群间的协作配套、延伸产业链条,扩大企业市场销售规模。集中要素资源向重点大企业倾斜,扩大重点企业发展规模,推动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二要减轻企业债务负担。拓宽企业债务融资渠道,合理调整债务结构。落实银监会“续贷”、“循环贷”、“年审制”政策,发放1—3年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鼓励政银共建倒贷基金,减轻企业还贷压力。建立企业债务风险调度协调机制,有效实现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化解企业债务。三要推动企业直接融资。加大支持力度,通过给予15-50万元奖励补助等措施,引导企业上市融资,对政府支持的骨干企业以直接注资等方式扩大实收资本规模。支持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产品,引导企业保险融资。多渠道补充企业资本金,通过深化国企改革和推进混合所有制,优化企业股本结构,选择50户企业开展管理创新试点示范。引入战略并购基金,充分发挥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发展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四要强化企业风险防控。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信贷过桥周转、债务融资贴息、担保补贴等,为化解重点领域企业债务提供风险补偿,控制企业信贷风险。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融资支持,控制企业外汇风险。成立全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企业转型,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稳妥处置企业剥离的不良资产和银行贷款,加快推动重点企业脱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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