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地税发[1998]298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收的紧急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8-06-30
摘要:为做好新旧税政策的衔接工作,加强契税征收管理,严格执法,凡在1997年10月1日以前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到1997年10月30日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 例》及其实施细则、《云南省契税实施办法》的规定征收契税。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收的紧急通知

云地税发[1998]298号     1998-06-30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为做好新旧税政策的衔接工作,加强契税征收管理,严格执法,凡在1997年10月1日以前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到1997年10月30日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云南省契税实施办法》的规定征收契税。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1998年06月30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