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2024年)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4-01-01
摘要: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个人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特定所得的基本计算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额×20%

  2、财产租赁所得

  按照每次租赁收入的大小,区别情况计算: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费用800元)×20%

  ②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1-20%)×20%

  3、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转让财产的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4、偶然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额×20%

  注意:如果另行给予优惠税率或者减半征收的,则按优惠税率或者减半计算。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