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地税发[1994]323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4-05-03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89号《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市局意见,其中第七条、第十一条暂缓执行,请各分局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及时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地税发[1994]323号           1994-05-03


各分局、稽查大队: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89号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市局意见,其中第七条、第十一条暂缓执行,请各分局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及时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局。(注:第七条、第十一条是待条件具备即征收,并非不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1994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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