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函[2003]657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10-23
摘要:京国税函〔2003〕657号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3-09-1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 一窗式 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3]657号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

    三、纳税人购买由税务机关发售的错号专用发票,已开具给购货方的,购货方一律不准抵扣,应按下述规定处理:

    (一)购货方取得错号专用发票抵扣联未认证或已认证,但尚未抵扣,应及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货方,由销货方重新换开。

    (二)如果购货方取得错号专用发票抵扣联已认证并已抵扣,购货方必须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购货方以取得负数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作为扣减进项税额的凭证。

    四、从2003年9月开始,市局将对各分局金税工程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错误录入发票代码和号码、漏采存根联、漏采失控发票信息,未及时、准确录入、修改和删除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以及未及时上报金税工程推行信息、金税工程工作总结等。

2003年9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9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各地在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中反映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即在发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如果销货方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二)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二、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287号)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立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立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凡结账日与该条例规定不符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按照该条例规定计算当月销项税额。

三、企业在当月填报的专用发票抵扣数必须是上月收到并经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税额汇总数。这些发票应在上月10日至3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如果在当月申报期内认证的,也应是上月收到的发票。认证窗口或纳税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纳税人认证时,要注意这一点。

四、对“票表稽核”比对不符问题处理办法

通过“票表稽核”发现纳税人申报异常,这是“一窗式”管理的成效。发现异常,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视不同情况处理。

(一)关于纳税人操作开票子系统作废不成功,造成申报数据小于防伪税控报税数据的问题,即纳税人当月只对纸质专用发票进行了作废处理,但对开票系统中的电子发票未执行作废操作或操作不成功,从而造成当月申报数据小于防伪税控报税数据。对于这种情况,税务机关要告诉纳税人如何进行作废操作,以负出现差错。纳税人在填写申报表时,必须自己核对IC卡记录数据,如有作废发票,而又不会对电子发票进行作废操作,申报数小于IC卡数时,在申报时应附上“说明”。纳税人对于因客观原因,出现“两个比对数字”不符时,都应附上“说明”。对于开票系统中发票存根联未执行作废操作或作废不成功的,税务机关应进行登记,并受理纳税申报。次月纳税人按照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式在开票系统中开具负数发票,由此出现当月申报数据大于防伪税控报税数据,税务机关应当与上期所记录的情况进行核对,核对相符后受理纳税申报;核对不符的退回纳税人调整相符后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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