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及《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试行)》意见征集 为规范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裁量权的滥用,我局起草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gzgs12366@gd-n-tax.gov.cn 2.传真:020-38001036 3.信件:通信地址为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3号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510623)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9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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