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深圳特区企业或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各进口单位)项目建设所需进口自用物资、设备和生产所需的燃料;农业项目为出口产品而进口的种子、种畜(禽)、动植物保护药物;为养殖出口产品而进口的饲料等均属自用物资,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均予以返还。
实施新税制后,根据市政府深府函[1994]27号批复的有关规定,对我市企业单位批发零售肉、禽、蛋、蔬菜、水产品、煤气和生活用煤等生活必需品,予以免征增值税的照顾。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大户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局对个体户税收征管实际,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涉外检查分局对俊宝首饰(深圳)制造厂1994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检查结论,追补企业所得税274,073.03元,经审查符合税法有关规定,故维持其检查结论。
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如为独立法人,应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征收机关申报缴纳。如分支机构属非独立法人,即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征收机关申报缴纳;如没有总机构,可由其中一个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汇总,向其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申报纳税。
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电话答复,对港务监督局提供引航、系解缆、停泊、移泊等劳务取得的收入以及取得引水员交通费、过闸费、货物港务费收入,均应比照港务局提供上述劳务取得收入应缴纳营业税的规定办理,依‘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港务监督局收取的港务监督费、船舶检查费等各项收费,应并入计税营业税额,依‘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进一步做好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和交叉稽核工作。各分局一定要按规定对每一张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进行认证,不符合抵扣条件的一律不予抵扣,凡经认证发现有问题的发票一定要通知对方税务机关,并报市局发票处。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各征收分局和各文化、体育管理部门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共同搞好文体娱乐场所门票(入场券)的启用工作。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各征收分局要根据现有的管理资料,进行清理检查。对不按规定办理门票(入场券)申请印制手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期限的通知》(粤国税发[1996]2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局将统一刻制“专用发票领用起止日期专用章”下发各征收分局使用,该章加盖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封面上。
对饮食店、餐馆等饮食行业经营烧卤熟制品和粮食复制品,如包、糕点、饼、面等(下同),不论消费者是否在现场消费,均应征收营业税。除对专门生产或销售食品的工厂、商场等单位销售烧卤制品和粮食复制品应当征收增值税外,其他一律征收营业税。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粤地税发[1996]127号文《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过路过桥收费使用票据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企业生产的货物既有出口又有内销,若能单独设帐分别记录生产出口货物的原材料及其进项税额的,经申请批准后可单独核算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未经批准的,须按(94)财税字第059号通知第四条的有关规定计算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现将国税发〔1996〕10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情况,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文化厅粤地税发[1996]39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文化部关于印发<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税法规定免纳车船使用税而应办理免税手续的车船,其拥有单位和个人在7月31日前办理的,免于处罚;逾期办理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车船使用税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处理。
对特区内资商业企业销售粮食、食用植物油取得的业务收入,1996年仍维持1995年的做法,继续按原深圳市税务局深税发[1994]203号通知的规定予以免征增值税的照顾。但对我市实行定额征收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粮食、食用植物油,应照章征收增值税。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三达奥克化学有限公司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140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要求各分局对此类情况的外商投资企业征收的增值税应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加强征收管理。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函[1994]27号和财税明电[1996]1号通知规定和特区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对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经营粮食、食用植物油的业务收入,在1996年底以前可继续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但仅限于零售环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三条第(一)项第5点有关“存款行为,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对于证券公司保证金存入银行的利息收入不应征收营业税。
各单位和具体负责征税、查验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做好征税、查验各项工作,保证查验工作顺利实施。在查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市地税局地方税处和市公安交管局车辆管理处协商处理。
关于纳税人经营烧卤熟制食品如何征收流转税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饮食业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销售货物则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动物检疫站对宰杀后的动物肉品进行检验鉴定而收取的检疫费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征收营业税条件,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对于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的范围,因此,对动物检疫站对宰杀后的动物肉品进行检验鉴定而收取的检疫费应当征收营业税。
个体工商户(含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地方税收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在1996年6月30日前,内资企业和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行政事业单位、团体、学校等单位必须在1996年8月31日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驻深分支机构必须在1996年9月30日前到市地税局登记机关办理或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凡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申请办理或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登记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罚,查出应办证而未办证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按税收法规从重予以处罚。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主管征收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的,一个单位一个申报期为一次,参照前款所述标准处罚。
我市国有粮食加工企业购进的政策性粮食,经企业加工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作价办法经营的,免征增值税。对其加工政策性粮食取得的加工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性粮食是指:国家定购粮、中央和地方储备粮、城镇居民口粮、农村需救助人口的粮食、军队用粮食、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平抑市场粮价的吞吐粮食、免税粮食品种,不包括粮食复制品。
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粤地税函[1996]105号《关于邮电部门向报装电话用户一次性收取长途电话费押金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称:“邮电部门向报装电话用户一次性收取长途电话费押金,应按‘电话机安装’业务计征营业税。”请知照。
关于注册税务登记。各单位必须持本单位证明(办事处持政府批文)于1996年7月1日前分别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宝安税务分局和龙岗税务分局税务登记科办理注册税务登记手续。
车辆完税查验工作只能在办理车管业务时进行,请你们制订具体操作办法并告纳税人周知。操作办法要规范,查验与征收监管要严格,手续要简化。
新版自印发票的标记是:发票票头套印“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监制章,纸质为白色专用水印纸,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用无色荧光油墨在票面加印税徽标志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暗记(自印定额发票不设“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暗记)。
凡属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征管范围内的纳税人,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的税务登记机关更换其税务登记证件。非从事生产经营而临时取得应纳税收入或临时发生应纳税收入或临时发生应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只登记不发证。
市局补充意见,对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和市场建设基金会出租集贸市场店档取得的租金收入,从1996年1月1日起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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