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地税发[1999]572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9-12-02
摘要: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厅等厅局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246号)转发给你们。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穗地税发[1999]572号        1999-12-02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厅等厅局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24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转发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穗地税发[1998]93号)、《转发关于加强涉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发票管理的通知》(穗地税发[1998]116号)、《转发省物价局、地方税务局关于依法征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凭<收费许可证>领购税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1998]163号)和《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加强我省路(桥)费发票管理的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1999]397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

  1.粤地税发[1999]246号

  2.粤财基费[1999]70号

  3.财综字[1999]87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1999年12月02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