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地税[2015]32号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地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3-25
摘要:根据《福建省地税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地税[2015]18号),市局制定了《2015年全市地税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地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榕地税[2015]32号        2015-03-25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地税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地税[2015]18号),市局制定了《2015年全市地税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3月25日

2015年全市地税工作要点

  2015年,福州地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把握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积极引领税收新常态,将法治思维、改革精神和服务意识贯穿于地税工作的各个方面,以税收征管标准化和纳税服务标准化为着力点,进一步丰富发展完善“六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努力建设让地方满意、纳税人满意、人民满意的“三个满意”地税局,推进福州地税事业的新发展!

  一、抓收入、促发展,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

  (一)深化税收专题分析。主动对接自贸区建设、福州新区建设,做好税收调研分析,及时提出具有前瞻性、科学性与可行性的政策建议,服务经济大局。密切跟踪税制改革动向,根据产业结构和税源特点以及经济热点,制定专题分析内容,继续加强经济发展方面的调研分析,并及时上报地方政府。(落实单位:计财处、各基层局)

  (二)强化各税种管理。结合行业预警值,加强企业所得税管征;加大监控力度,不断强化土地增值税清算;夯实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和自行纳税工作,重点做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按照税务总局“营改增”工作部署,做好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性服务业等行业“营改增”工作,及时办理资料移交,确保完成“营改增”任务。(落实单位:税政一处、税政二处、各基层局)

  (三)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配合推进福州自贸区工作,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创新税务专业化服务和管理措施。及时明晰政策执行口径,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各项优惠政策,配套跟进督察,坚决促进政策落地,提高政策服务水平。(落实单位:法规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督察内审办、各基层局)

  (四)提高规费征缴质量。加强社保费征缴力度,通过下基层调研和研讨等方式探讨强化社会保险四项制度的建设,利用预警值管理,体现费负均衡。同时做好残保金、价调金等其他规费的征(代)收工作,推进规费与税收同征同管。(落实单位:规费处、各基层局)

  (五)加强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完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体系,健全大企业涉税诉求快速响应应机制,开展定点联系企业税务审计工作。深化国际税收管理,推进非居民税收管理,加大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事项的后续跟踪管理力度。出台反避税工作规程,完善内控机制,降低执法风险。2015年反避税工作主要突破股权转让及房地产企业间低价转让房产的局限,争取在转让定价、利用所得税税收优惠转移利润、受控外国企业等方面取得新拓展。(落实单位:征管处、外税局、各基层局)

  (六)积极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建立健全服务财源建设、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区域发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基层单位主动对接当地党政部门,合理确定对地方税源贡献大的在建重大项目作为重点挂钩联系项目,密切跟进项目建设,做好税收辅导、纳税服务、落实优惠政策等相关工作。积极为政府产业规划与招商引资提供税收效益评估测算,推进对税收支撑力度较大的产业和项目发展,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产业转型升级与结构优化,营造良好税收环境。(落实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基层局配合)

  二、依法治、定制度,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七)规范税收权力运行。积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为和行政处罚裁量权,优化重大案件审理及复议诉讼工作机制。完善基层税务执法管理制度,加大对执法人员下户执法审批、执法内容和执法程序的检查和考核力度;落实执法留痕化管理,探索建立执法回访和跟踪制度。(落实单位:法规处牵头,征管处、督察内审办配合)

  (八)积极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认真开展相关调研,做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试点工作,推动全市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面提升。(落实单位:法规处、有关基层局)

  (九)认真开展执法督察。将执法督察工作纳入市局绩效管理体系的重点考核项目,加强对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和税收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防控执法风险。(落实单位:督察内审办、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局)

  (十)提升稽查工作成效。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实施税收“黑名单”制度,提升税务稽查威慑力。加强和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充实稽查人员,结合省局“百名稽查能手”和“二十名稽查岗位选手”的评选活动,培养和选拔稽查能手,提高稽查队伍专业化水平。(落实单位:稽查局、各县(市)稽查局)

  三、推评估、强管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十一)突出征管基础数据标准化工作。健全征管基础数据指标体系,制订数据标准和考核办法,编写需求开发平台,做好数据的清理与补充采集,推进征管基础数据标准化工作,切实减轻基层表报负担,提高管理质效。(落实单位:征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各基层局承担具体工作)

  (十二)深化税收风险分析。加强与国税、工商、财政、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统一涉税信息口径,根据风险项目分析需要进行梳理与采集。针对目前的管征难点、热点问题,建立实用、操作性强的风险管理指标,推广运用税收征管状况分析监控平台,逐步健全税收征管分析监控运行机制。(落实单位:风控中心、信息处、各基层局)

  (十三)提升纳税评估质量。开展以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汇算为重点的专项纳税评估;结合行业管征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大集中系统数据、企业财务报表数据、第三方数据等,开展行业纳税评估,及时调研并规范行业管征模式。(落实单位:风控中心、征管处)

  (十四)加强国地税部门合作。建立国税、地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税收收入分析、纳税百强分析、重点税源分析和委托代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方面合作,共同制发加强部门合作文件,加强信息共享。在福州自贸区先行开展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共建办税服务厅、互设办税窗口、统一政策执行标准、联合开展税务稽查和信息共享应用等试点工作,成熟后向全市推广。(落实单位:征管处、纳服处、计财处、风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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