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国税发[2006]151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8-01
摘要:鉴于国家发改委近期已降低了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价格,同时航信总公司也明确表示在“一机多票”系统推行期间,如纳税人需要将DOS 版金税卡更换为WINDOWS版金税卡的,其新购金税卡的价格在降价后的价格基础上再给予10%的优惠。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苏国税发[2006]151号          2006-8-1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经省局研究决定,我省“一机多票”推行工作的目标为: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确保最迟不超过2007年2月底。为此,各省辖市国税局应与本地区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协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行计划,并上报省局(流转税管理处)备案。

  二、各地区在“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中要从方便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将变更纳税人税务登记证识别号后的金税卡重新发行工作与 “一机多票”企业金税卡加载工作合并完成,减少纳税人的往返次数,提高工作效率。

  三、在“一机多票”推行的同时,要严格按照总局确定的操作规程办事,采取一切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数据少采、漏采等现象的发生,确保金税工程数据采集的全面、完整和准确。

  四、在“一机多票”推行工作中,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对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的监管,严禁技术服务单位在系统加载现场强行销售商品,或者以纳税人未缴服务费为由拒绝进行系统加载等现象的发生。各级国税机关在“一机多票”推行过程中,如发现技术服务单位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责令其改正,并将有关情况通过省辖市国税局流转税管理部门向省局流转税管理处报告。

  五、鉴于国家发改委近期已降低了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价格,同时航信总公司也明确表示在“一机多票”系统推行期间,如纳税人需要将DOS 版金税卡更换为WINDOWS版金税卡的,其新购金税卡的价格在降价后的价格基础上再给予10%的优惠。考虑到DOS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使用的方便性较差,而且目前市场上通用的PC机主版的插槽基本上都不支持DOS版金税卡,如果纳税人现在使用的PC机因故报废,原有的DOS版金税卡就无法继续使用,需要重新购买WINDOWS版金税卡。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同时避免今后再次换卡的麻烦,税务机关可利用推行“一机多票”系统的有利契机,通过宣传引导,建议目前仍使用DOS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纳税人换装WINDOWS版金税卡,并监督技术服务单位认真落实价格优惠政策。严禁税务机关或技术服务单位强行要求纳税人换卡的做法。

  六、各地在“一机多票”系统推行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应及时上报省局。另外,为及时掌握全省“一机多票”系统推行进度,从8月份开始建立推行进度月报制度,请各省辖市国税局于每月3日前(如遇节假日应在节假日结束后3日内)将上月推行进度上报省局流转税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0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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