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地税发[2007]32号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3-08
摘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重点是地税部门管理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服务业等营业税纳税人,以及长期亏损申报、零申报的纳税人。在工作中,要突出抓好地税部门自管企业(地税纯管户)的核定征收工作,通过采取重点突破的方式,推动全局工作。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哈地税发[2007]32号             2007-3-8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黑地税发〔2007〕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核定征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按照省局和市局工作会议精神,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已列为2007年重点工作之一。这是深入贯彻省局新时期治局思想,扩展工作领域的重要举措。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是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强化企业所得税精细化管理,增加税收收入的重要手段和有力保证。核定征收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我局的核定征收面较低,距省局的要求差距很大,各单位要增强做好核定征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周密安排和部署,广泛深入的搞好宣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狠抓落实,按照“明确核定重点,扩大核定范围,鉴定征收方式,科学合理核定”的原则,做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确保完成核定征收面达到20%的工作目标。

  二、开展调查测算,合理调整确定应税所得率

  为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使核定征收工作切实有效的开展起来,必须确定科学、合理的应税所得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盈利水平的变化情况,组织开展应税所得率的调查测算。调查测算要选择有代表性的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以及不同盈利水平的企业,调查面原则上不得低于所辖企业的20%。调查要按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煤炭采掘业、建筑业(建筑、安装、装饰等)、房地产开发业(经济适用住房)、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饮食业、旅店业、旅游业、代理业、洗浴业、其他服务业等)、其他行业等进行。调查采用数据要真实、可靠,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成果。通过调查,了解和掌握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纳税人的行业特点、平均利润率和应税所得率。各单位要在3月31日前将应税所得率调查测算表(附表)上报市局,市局将综合各单位的调查情况,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实事求是地确定我市各行业的应税所得率。

  三、狠抓落实,确保完成省局确定的工作目标

  做好核定征收工作,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省局、市局的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宣传核定征收的有关政策,使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明确政策规定,保证核定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二是要摸清现有的核定征收户数、核定征收税额。三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完成省局确定的工作目标。

  四、明确核定征收重点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重点是地税部门管理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服务业等营业税纳税人,以及长期亏损申报、零申报的纳税人。在工作中,要突出抓好地税部门自管企业(地税纯管户)的核定征收工作,通过采取重点突破的方式,推动全局工作。

  附表:应税所得率调查测算表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七年三月八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