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成都市饲料生产企业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 川国税函[2003]258号 2003-11-25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我市5户饲料生产企业免征增值税的请示》[成国税发[2003]278号]收悉。经审查,成都凯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饲料生产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生产企业征免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4号]文件规定,同意免征2003年度增值税。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03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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