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税三字[1990]590号 北京市转发《关于外单位使用铁道部所属单位的房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0-09-03
摘要:通知中第二款“凡土地使用权属于铁道部所属单位,现在由铁路系统外的单位无偿使用的土地”,如使用单位属纳税单位,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使用单位属免税单位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北京市转发《关于外单位使用铁道部所属单位的房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京税三字[1990]590号            1990-09-03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税函发[1990]924号关于外单位使用铁道部所属单位的房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情况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1、通知中第一款“凡铁道部所属单位的房产出租给铁路系统外的单位使用的”,无论承租方是纳税单位或是免税单位,其房屋占地均由出租方缴纳土地使用税。

  2、通知中第二款“凡土地使用权属于铁道部所属单位,现在由铁路系统外的单位无偿使用的土地”,如使用单位属纳税单位,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使用单位属免税单位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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