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地税发[2013]62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代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5-02
摘要:《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办法》(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下发执行以来,各地对第十条第四项“从事建筑业劳务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或建筑业执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规定反映较大。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代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地税发[2013]62号      2013-5-2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办法》(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下发执行以来,各地对第十条第四项“从事建筑业劳务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或建筑业执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规定反映较大。

  为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征管效率,经研究,从本文下发之日起,凡从事建筑业劳务的单位或个人申请代开建筑业发票的,不论其是否能够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建筑业执业资格证书,对其从事建筑业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均按建筑业征收营业税,主管税务机关不再要求其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或建筑业执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