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增值税税负率统计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国税流[2004]61号 2004-10-07 税屋提示——依据浙国税法[2007]12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第二次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07月13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增强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局对我省重点行业近两年的增值税税负率进行了统计。现将《浙江省重点行业增值税税负率统计表》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在评估工作中参考。对税负率低于统计表中“2004年平均先进税负率”的企业,要进行重点评估。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00四年十月七日 浙江省重点行业增值税税负率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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