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函[2014]383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广东华骏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出口退税的批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6-16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局停止办理广东华骏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出口退税两年。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广东华骏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出口退税的批复

粤国税函[2014]383号       2014-06-16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广东华骏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出口退税的请示》(穗国税发[2014]8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局停止办理广东华骏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出口退税两年。

  此复。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