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发[1998]14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01-16
摘要:纳税人每月按使用专用发票存根联每本一张(按发票号码顺序填列),按取得抵扣联25份一张填列清单。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粤国税发[1998]14号         1998-01-16


  为适应税收征管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交叉稽核业务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对《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1996]427号,以下简称“申报办法”)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要求,我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月进行纳税申报时,除按现行申报办法报送有关纳税申报资料外,还需填报《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抵扣联)明细表》(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一、二略)

  二、清单的整理和申报要求

  (一)清单一式三联,依次是申报联、收执联、稽核联。由纳税人根据申报期所属月份内使用的专用发票存根联(含红字存根联和作废存根联)和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符合抵扣条件的专用发票抵扣联的有关项目数据填列。

  (二)纳税人每月按使用专用发票存根联每本一张(按发票号码顺序填列),按取得抵扣联25份一张填列清单。(以上不足25份的按实际填列)

  (三)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表开的专用发票存根联,由税务所另外填写《月份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见附件三略)

  三、清单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名称"为《增值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名称。

  (二)“(共页、第页)”分别指清单共有几页,本张表格是其中的第几页。

  (三)“资料册号”按相应的“专用发票存根联封面”或“专用发票抵扣联封面”上的“本册编号”的号码填写。

  (四)“发票代码”根据每张专用发票左上角的号码填写。

  (五)“金额”栏应按票面注明的金额填写。

  (六)填列清单时,红字发票的金额、税额前用"-"表示,作废发票用“0”表示。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1998年1月16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