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税函[2006]139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购置费用列支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5-15
摘要:近接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从管理费中列支固定资产购置费用的函》(闽农信[2006]155号),根据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行政费管理办法(闽农金改办[1997]26号)规定,同意省农村信用社购置固定资产108万元在2005年度税前列支。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购置费用列支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国税函[2006]139号         2006-05-15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从管理费中列支固定资产购置费用的函》(闽农信[2006]155号),根据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行政费管理办法(闽农金改办[1997]26号)规定,同意省农村信用社购置固定资产108万元在2005年度税前列支。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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