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冀地税函[2013]21号 2013-4-2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26号)要求,为强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现将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是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效的有效抓手。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重要性,以“三优两促进”为出发点,结合省局党组提出的改革推进年活动,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要求,深化汇算清缴工作内容,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统筹部署汇算清缴工作,保证汇算清缴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辅导、培训力度,优化纳税服务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汇算清缴应注意事项,使纳税人明晰汇算清缴权利和责任。开展有特色的汇算清缴培训辅导,按照税源不同特点分类开展培训,保证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积极推广使用汇算清缴软件,提高汇算清缴申报质量 各地应充分利用今年全省推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企业所得税电子化申报。结合省局开发的税收优惠管理系统,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将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台账管理、后续管理等工作,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有机结合,提高汇算清缴年度申报质量。要认真做好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数据、申报项目、附报资料的完整性和逻辑性审核。对发现申报错误和有疑点的,及时告知纳税人进行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各单位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纳税人需求,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提高汇算清缴质量。 四、强化汇算清缴后续管理,认真总结分析汇算清缴工作 各级地税机关应切实加强汇算清缴后续管理,开展审核评估。重点是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税收优惠和特定事项、亏损额等重点事项和高风险事项审核评估。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汇算清缴申报数据与管理台账信息、财务报表信息和其他第三方信息审核比对,逐步建立企业所得税风险指标体系和风险模型,分级分类开展汇算清缴后续管理。 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开展总结分析,掌握本地企业所得税税源结构、分布、特点、税负情况,评估本地区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政策执行和纳税人遵从情况。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本地区税源特点,选取重点行业、区域或影响面广的企业开展所得税政策效应分析。要认真开展汇算清缴年度总结,重点总结创新性的汇算清缴工作举措,准确反映汇算清缴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各市局汇算清缴数据汇总和工作总结于六月底前通过省局税政处FTP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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