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90878号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6-19
摘要: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90878号会办意见的函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关于对标全球先进城市,增强深圳创新能力的提案(市六届政协六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9087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现将我局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对深圳提出了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的要求,深圳已明显成为创新需求迫切、创新活动活跃区域。进一步增强深圳的创新能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重要性不断凸显。

  委员提出从税收方面给予激励,可以有效降低创新的成本,激发企业创新的活力。为支持科技创新,国家出台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为确保政策能够落实到位,我局借助大数据分析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积极落实政策,助力企业发展。一是通过大数据精准定位企业及其政策需求,多渠道、多形式精准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应知尽知。二是简化征管设计,打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定服务平台。纳税人网上办理纳税申报的同时即可提交研发项目鉴定资料,税务机关筛选后将需要鉴定的研发项目资料传递至科技部门,再通过系统将结果反馈至纳税人。实现优惠申报全程网上办,确保应享尽享。三是主动作为,及时跟进纳税人的政策需求,密切跟踪政策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确保企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由于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权限集中在国家层面,因此,除现行政策外,对于委员提出的其它相关税收政策建议,我局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上级反映,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

  今后,我局将继续努力贯彻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纳税服务,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我市企业创新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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