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领取2018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补充通知 截止2019年5月15日,尚有部分考生未领取2018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为做好证书发放工作,现将领取2018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 即日起至6月11日,每周二、周四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证书领取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1102办公室。 三、资料提交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1张(底色无要求,用于制作会员证); 4.免试者,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等相关免试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办理执业会员的,应提交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在职证明(加盖事务所公章)。 6.若有其他信息变动,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资料。 7.由他人代办或领证书的,须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代办委托书。 四、证书发放 证件、证明等资料齐全的,现场给予发证;资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予发证。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83878330、83876950 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9年5月15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