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地税函[2003]146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龙感湖管理区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批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06-12
摘要: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对龙感湖管理区严家闸办事处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年税额标准为1元/平方米,房产税房产原值一次性扣除标准为30%。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龙感湖管理区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批复

鄂地税函[2003]146号           2003-6-12

黄冈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对《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感湖管理区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请示》的批复意见,结合《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对龙感湖管理区严家闸办事处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年税额标准为1元/平方米,房产税房产原值一次性扣除标准为30%。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三年六月十二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