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函[2008]376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制中山市供水统一发票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7-22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对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管理,加快行业发票统一印制步伐,经研究,同意你局统一印制《中山市供水统一发票》(发票式样见附件),并由你局在定点印刷厂印制。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制中山市供水统一发票的批复[全文废止]

粤国税函[2008]376号           2008-7-22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印制中山市供水统一发票的请示》(中山国税发[2008]63号)收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管理,加快行业发票统一印制步伐,经研究,同意你局统一印制《中山市供水统一发票》(发票式样见附件),并由你局在定点印刷厂印制。

  此复。

  附件:中山市供水统一发票票样(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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