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2020001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3-19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的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2020001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贵行主办的《关于抗击疫情,防止接触,推动美元电子发票全面使用的提案》(202000010)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的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为了让相关银行更好地了解此项规定,我局将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贯彻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主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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