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地税发[2010]68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0-06-17
摘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国税发[2009]142号)和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发票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地税发[2009]92号)要求,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现就全省普通发票换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发票换版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在5月10日前制定换版工作方案,列出换版工作计划。

  (二)简并票种。在5月15日前修改完善普通发票票样,简并票种。

  (三)确定防伪品、监制章。在5月30日前对我省普通发票防伪品进行确定,对纸张、油墨统一招标采购提出具体意见,制定统一制作省级发票监制章具体方案。2010年6月10日前由各市局集中造册统一将所有发票监制章上交省局征管科技发展处,由省局集中销毁。

  (四)提出业务需求,开发打票软件。在5月24日前根据新的发票票样提出业务需求,在6月15日前打票软件开发测试成功。

  (五)印制发票。在6月20日前按确定的发票票样、票种和纸张、油墨、监制章印制发票,并在6月30日前发放到全省各税务机关。

  (六)换版通知。在6月20日前制定下发《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换版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相关事项。

  (七)发票换版的宣传培训。在6月5日前启动发票换版工作宣传培训方案,省局在全省主要媒体上、地税内外网站、手机信息等宣传媒体,印发通告宣传手册,大造声势舆论,各级税务机关办培训班培训师资力量,使所有税干和纳税人都能了解和掌握使用新票的意义和具体使用方法。

  (八)启用新票。在7月1日全省开始启用新版发票。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普通发票换版工作是落实我省发票管理改革方案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落实到位,认真做好普通发票票种简并换版工作,确保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顺利实施。

  省局在普通发票换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李晓丁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换版工作小组,成员:龙晓军、卞莹、党晓杰、高虎平,联系电话:02987636411、02987639780。各市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发票换版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换版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发票换版工作领导、具体负责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上报省局,省局将发票换版工作纳入征管质量考核项目管理,对各市的组织部署、宣传培训、贯彻落实、情况反馈、管理措施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监督。

  (二)统筹安排,制定方案。

  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省局发票换版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步骤。在具体实施工作中,要控制好新旧版普通发票的印制和使用衔接工作,尽可能减少因换版所造成的发票损失。要注意全面了解普通发票换版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换版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宣传,优化服务。

  普通发票换版工作涉及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和税务机关的发票管理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发票换版工作的实施,切实减轻纳税人发票使用成本。要加强使用新票的宣传培训,使所有税干和纳税人都能了解和掌握使用新票的意义和具体使用方法,使纳税人确实感受到普通发票简并统一工作带来的便利。

  (四)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普通发票简并统一工作要求高、难度大,既涉及税务机关各业务和技术部门,又涉及全体纳税人。各地应加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以及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互动协作机制,确保发票换版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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