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号 2020-9-28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试点有关事项的通告》(2020年第12号)(以下简称“省局通告”)的规定,自2020年9月29日起全省试点推行有奖发票。为做好与我市有奖发票前期试点运行的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有奖发票试点继续在全市区域范围内开展。 二、我市定期开奖设置两个奖项,一等奖1个,奖金10万元,二等奖3个,奖金分别为5万元。 三、省局通告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关于扩大推行有奖发票范围的通告》(2019年第1号)同时废止,相关事项按省局通告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 2020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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