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因机构改革和职能转换尚未到位,又未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或只有部分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没有经费来源的集体企业主管部门,1999年度管理费暂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轻工集体企业主管部门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0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93/147466.html

1999-12-29

浙江省法规

各级农税征收机关应对下级征收机关耕地占用税的减免审批情况,经常组织检查,杜绝擅自减免税情况的发生。省财政厅将不定期对各市、地、县的耕地占用税减免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市、地财政局应切实加强对各县(市)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批管理工作的指导,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做好耕地占用税减免的审批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44/170170.html

1999-12-28

浙江省法规

汇总纳税银行的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如由分行统一计算调剂使用,须经省国家税务局审核确认。年终按规定的比例,统一计算据实扣除;未经审核确认的,严格按规定比例在各监管层次计算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数额,应进行纳税调整。

https://www.shui5.cn/article/e8/170172.html

1999-12-21

浙江省法规

各地对个人股东帐户资金从1999年1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要一律按总局的文件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本文文到之日前已办理个人股东帐户销户的个人,其1999年11月1日至销户日该股东帐户资金产生的利息,不再补征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23/170044.html

1999-12-14

浙江省法规

做好专用发票的认证工作。认证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730号)和《流转税处关于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过程中人工干预范围的通知》(流便函[2001]49号)有关规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f9/150533.html

1999-12-14

浙江省法规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的一系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契税征管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契税征管,经研究,决定取消收取契证工本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04/169745.html

1999-12-13

浙江省法规

企业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为便于计算,凡不高于1999年人民银行第一次调整利率前同期同类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一年期基准利率为百分之六点三九)的部分,允许在计算199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其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cd/75387.html

1999-12-13

浙江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享受附加减除费用的远洋运输船员,要严格按规定掌握,对远洋运输公司中不直接从事远洋运输的其他人员,不能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f5/169509.html

1999-11-28

浙江省法规

经省政府同意,对其中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符,或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或属阶段工作已经完成,或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适用期已过而失效的116个文件予以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bc/170736.html

1999-11-25

浙江省法规

外籍个人等缴纳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后需要开具完税凭证的,应由纳税人持储蓄机构开具的载有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额的利息结付清单,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换开“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https://www.shui5.cn/article/89/170174.html

1999-11-24

浙江省法规

偷税是纳税主体采用各种非法手段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一种违法行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偷税行为的纳税主体应承担偷税的法律责任,包括补缴税款、行政处罚直至刑事责任。

https://www.shui5.cn/article/26/84812.html

1999-11-22

浙江省法规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基金,不并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其超过部分应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失业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36/155603.html

1999-11-17

浙江省法规

各级地税复议机关在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时,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各地要确保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经费,保障税务行政复议正确、及时、顺利开展。

https://www.shui5.cn/article/92/155379.html

1999-11-11

浙江省法规

经市局研究,现决定对建筑业、加工和修理修配的个人所得税带征率调整如下:建筑业  2.5%加工和修理修配  2% 上述带征率从99年11月1日起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2c/169512.html

1999-10-27

浙江省法规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简称TF98)要求,市局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对全市部分行业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带征率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带征率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4e/169510.html

1999-10-26

浙江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在征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做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7c/169508.html

1999-10-20

浙江省法规

普通学校以及经市人民政府或市教委批准成立,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其学历的各类学校(以下简称上述学校),为学生(员)提供学习书籍等资料、食宿而取得的收入,可并计教育劳务收费全额,按《通知》规定,填表上报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征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d8/169499.html

1999-10-09

浙江省法规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浙地税法[1999]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市本级实际,补充意见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3b/169503.html

1999-10-09

浙江省法规

个人销售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报批,应力争做到随报随批。为了提高办事效力,方便纳税人办税,经市局研究决定,此次个人销售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由主管税务分局审批,市局备案。

https://www.shui5.cn/article/8e/169494.html

1999-10-09

浙江省法规

你局《关于逾期拒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否采取强制执行的请示》(青地税征[1999]8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ab/155377.html

1999-09-30

浙江省法规

农发行浙江省分行及其以下机构应纳的金融保险业地方营业税,均由取得营业额的核算单位就地缴纳。已在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办理税务登记的农发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其应纳营业税仍在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缴纳,纳税地点不再进行调整。

https://www.shui5.cn/article/76/155376.html

1999-09-29

浙江省法规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娱乐业部分项目营业税适用税率的通知》(浙地税一[1999]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本级娱乐业征管问题,将有关政策明确统一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a0/169486.html

1999-09-27

浙江省法规

在退税审核软件5.0版中,企业代码结构与前期版本不同,因此不有将原4.22版中的企业代码库以拷贝方式直接拷到5.0版中,而应以数据库追加方式,将原企业代码倒入到新企业代码库中。

https://www.shui5.cn/article/b8/155111.html

1999-09-23

浙江省法规

根据省局文件要求,将原字别为(97)浙地保的纳税保证金收据进行全部清理,对未开具的空白纳税保证金收据上交市局计财处。对于已开具但未进行处理的纳税保证金收据,在十一月份报送十月份票证月报表时,全部以第一联(存根联)作为票证填用、开除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22/169493.html

1999-09-22

浙江省法规

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浙人薪[1997]141号、(1997)财社47号规定的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290元;解放战争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260元;以上人员的病疗保健费由每人每月20元调整为25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11/144714.html

1999-09-17

浙江省法规

纳税人销售的商品住房,凡符合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及本通知规定,享受免征营业税照顾的,须经地税部门审批同意;对个人销售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由县(市)地税局审批;对销售积压空置的商品住房,当年免征营业税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由县(市)地税局审批,超过50万元的,由省地税局审批。

https://www.shui5.cn/article/3b/26395.html

1999-09-14

浙江省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已印发给各地。为便于各地操作,经研究,现将房地产市场有关营业税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24/155374.html

1999-09-14

浙江省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的有关规定,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9]534号文批准,现对我省保险公司新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所取得的保费收入给予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https://www.shui5.cn/article/09/26394.html

1999-09-06

浙江省法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94]2号)的有关规定,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9]534号文批准,现对我省保险公司新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所取得的保费收入给予免征营业税的照顾,具体险种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43/172136.html

1999-09-06

浙江省法规

为配合国家住房改革,实行积极的财政税收政策,有效启动我省房地产消费市场,大力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转发给你们。

https://www.shui5.cn/article/fe/169803.html

1999-08-26

浙江省法规

上述科研机构是指按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研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审批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1997]14号)的规定设置审批的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机构。上述高等学校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专门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

https://www.shui5.cn/article/d4/85489.html

199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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