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发[2015]5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9-28
摘要:为健全完善会展业发展市场服务体系,形成企业放手发展、行业自律约束、政府规范服务的良好格局,更好发挥会展业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渝府发[2015]59号       2015-9-28

  税屋提示——依据渝府发[2023]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自2023年1月2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健全完善会展业发展市场服务体系,形成企业放手发展、行业自律约束、政府规范服务的良好格局,更好发挥会展业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增强会展经济活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信息化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服务体系为重点,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会展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会展业市场化进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深化会展业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会展业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功能定位,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稳步有序放开会展业市场准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全市展馆展会布局和区域会展业发展,科学界定会展场馆和会展活动性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营造区域协调发展、互利共赢的发展环境。

  坚持市场导向。遵循会展业发展规律,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立公开公平、开放透明的会展市场规则,实现会展业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鼓励和支持会展业市场化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7年,全市会展总面积达到700万平方米,直接收入100亿元,拉动消费800亿元,培育会展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2家。到2020年,会展总面积达到800万平方米,直接收入120亿元,拉动消费1000亿元,培育会展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3家,基本建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基础扎实、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长江上游地区会展之都。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完善法规政策,理顺管理体制,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政务服务,强化市场监管,形成平等参与、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力争到2017年,全市会展活动专业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全市会展活动专业化率达到70%以上。

  ――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开展重庆城市形象和会展活动国际宣传推广,加快“引进来,走出去”步伐,引进境外的先进制度、人才、理念和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展会来渝办展或落户,逐步提升重庆企业参加国际性会展活动的能力和规模。

  ――品牌化水平不断提高。力争到2017年,培育5个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活动,10个5万平方米以上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展会活动,20个3万平方米以上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展会活动,30个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展会活动。到2020年,培育5个规模15万平方米以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活动,10个10万平方米以上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展会活动,20个5万平方米以上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展会活动,30个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展会活动。

  ――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完善会展领域市场机制和支持政策,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引导合理布局和行业自律,加快会展业市场化进程。力争到2017年,会展活动市场化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会展活动市场化率达到95%以上。

  ――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强会展业信息化建设,提升会展管理信息化、会展物流信息化、会展线上电子商务信息化、会展评估信息化、会展办公自动化、会展租赁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改革管理体制

  (一)加快简政放权。改革行政审批管理模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法定程序后,逐步下放对外经济技术展会行政审批权限,适时调整审批制为备案制。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行网上备案核准,提高行政效率和便利化水平。

  (二)理顺管理体制。市商务主管部门牵头,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市发展改革、财政、经济信息、教育、科技、农业、外经贸、公安、文化、卫生计生、税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统计、旅游、贸促、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和单位参加,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会展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订和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三)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市商委负责国内、市内展会活动的牵头组织工作,市外经贸委等相关部门配合;市外经贸委负责国内、市内举办的国际性展会活动以及国外参展的组织工作,市商委等相关部门配合;市政府外事侨务办负责香港、澳门的展会对接工作;市台办负责台湾的展会对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行业内会展活动的牵头组织工作。

  (四)推进市场化进程。认真贯彻《严格控制规范管理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实施细则(试行)》(渝委办发[2013]28号),严格规范政府办展行为,严格控制政府及部门对展会冠名,减少财政出资和行政参与,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探索建立政府办展退出机制。加快推进政府主导型会展活动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政务服务,强化市场监管,形成平等参与、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会展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发展规律和趋势研究,向企业提供经济信息、市场预测、技术指导、法律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支持会展行业协会制定服务规范,参与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指导开展会展企业资质认证、会展活动等级评定和行业交流,强化行业服务和自律功能,促进会展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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