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告2015年第19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9-08
摘要:城市公交企业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应当按照“57号公告”第一条规定提供资料,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机关依据上述资料为城市公交企业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告2015年第19号       2015-9-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告2015年第57号,以下简称“57号公告”),现就广东省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问题公告如下:

  一、城市公交企业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应当按照“57号公告”第一条规定提供资料,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机关依据上述资料为城市公交企业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2012]124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自“57号公告”公布施行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9月8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