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税协发[2022]4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材料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3-23
摘要:根据科技部、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关于税务师事务所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业务的条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向省税协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材料。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材料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2]4号       2022-03-23

广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办事处,其它14市(区)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联络员,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科技部、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关于税务师事务所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业务的条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向省税协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材料:

  1、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本所在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事务所在职人员名单(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及社保号(需社保局盖章);

  4、填写附件1及附件2。

  二、报送时间:

  自2022年3月23日-2022年5月31日止。

  请税务师事务所将材料报送省税协监管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8号1602,咨询电话:省税协监管部,020-83625101。

  附件:1-2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申报表》

  附件2、《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备案登记表》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3月23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