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地税[2015]78号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5年福州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6-03
摘要: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查询、获取。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税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5年福州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榕地税[2015]78号        2015-06-03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和省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市局制定了《2015年福州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6月3日

2015年福州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5年福州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局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地税部门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让地方满意、纳税人满意、人民满意的“三个满意”地税局建设。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落实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地税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

  2.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清理和审核税收执法权力事项,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部门等信息。

  3.加强涉税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公开,逐一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等内容。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4.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认真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

  5.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信息,逐步建立政府采购执行和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三)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6.会同国税部门共同推进税务师事务所信息公开,加大对税务师事务所成立、变更等信息公开力度。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7.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查询、获取。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税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

  8.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均要说明理由。

  9.及时公开相关税收收入数据,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数据的分析和应用。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10.加强涉税政策解读工作,坚持解读材料和税收政策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与税收重点工作同步考虑、部署和推进。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11.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重大涉税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

  (三)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12.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地税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和办税服务厅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1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等环节的制度规范,畅通受理渠道,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依法依规满足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14.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15.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

  16.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及时总结归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7.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地税部门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内容。

  18.做好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

  19.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编制、公布和报送有关材料。

  20.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2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2.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的受理和处理流程、时限,并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

  23.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24.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25.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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