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电子字[2014]53号 关于公布深圳市2014年第二批软件企业年审及软件企业重新认定结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5-08
摘要: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相关规定,对2011年1月1日前通过认定且已经过了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期的企业需进行重新认定。经审核,2014年第二批重新认定合格软件企业71家(详见附件3)。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14年第二批软件企业年审及软件企业重新认定结果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电子字[2014]53号        2014-05-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有关规定,我市组织开展了2014年第二批软件企业年审和重新认定工作。经市软件行业协会受理、初审,并由市经贸信息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国税局和地税局组成联审小组审核,认定结果如下:

  一、软件企业年审结果

  2014年第二批年审合格软件企业1058家(详见附件1),其中61家软件企业获准变更企业信息(详见附件2)。

  本批通过年审的软件企业,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止(本次年审审核的数据为2013年度,如企业需享受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则需通过2015年年审)。

  二、软件企业重新认定结果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相关规定,对2011年1月1日前通过认定且已经过了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期的企业需进行重新认定。经审核,2014年第二批重新认定合格软件企业71家(详见附件3)。

  本批通过重新认定的软件企业,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止。

  以上年审和重新认定合格的软件企业,应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之前及时向市软件行业协会申报2015年年审(年审具体时间和申报方式届时另行通知),否则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不再有效。

  特此通知。

  附件:1-3.rar

  1.2014年第二批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名单

  2.2014年第二批软件企业年审变更名单

  3.2014年第二批重新认定合格的软件企业名单

  (市经贸信息委联系人:周后宏,电话:82107421;市发改委联系人:朱文伟,电话:82001294;市科创委联系人:陈明磊,电话:82002334;市国税局联系人:朱粟宁,电话:83878990;市地税局联系人:史欣炜,电话:8377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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