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税函[2006]300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免税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12-05
摘要: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总局1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于在外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的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由车购办直接办理免税事宜。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免税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国税函[2006]300号       2006-12-05


车购办:

  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总局1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于在外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的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由车购办直接办理免税事宜。

  在过渡期内,对15号令所述主管税务机关均指车购办。

  原《关于明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 (深国税函[2006]87号)的相关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06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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