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电子诚信证明系统上线使用的通知 粤注协[2020]157号 2020-11-3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省注协从即日起,正式上线“电子诚信证明”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诚信证明的使用 电子诚信证明用于证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有无受行业惩戒,当前注师人数和上年末注师人数等相关情况。事务所打印的诚信证明,可作为其在行业内诚信等情况的有效证明,必要时可向相关部门提供。 二、电子证明的打印 (一)事务所登录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共服务平台,进入“诚信证明”进入自助打印界面。 (二)在自助界面输入委托单位、项目名称、证明用途等信息,上传招投标文件或证明需求文件。 (三)选择注师证明时点,提交后即可自行完成打印。 三、其他事项 (一)电子诚信证明具有二维码防伪验证功能,扫码后,将跳转到省注协网站显示相应证明记载事项,供证明使用者校验。 (二)委托单位如有特殊需求的,事务所可到协会申请开具。 (三)省注协将对事务所开具证明进行统计管理和数量监测,事务所不得随意滥用诚信证明,一经发现,即暂停其使用诚信证明系统并根据情况采取监管措施。 (四)使用期间,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省注协。联系人:周钰珊;联系电话:83063710、83063569。 附件:电子诚信证明系统操作手册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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