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税函[2022]44号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转发关于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4-07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粤税函〔2022〕71号)转发给你们,市税务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转发关于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潮税函〔2022〕44号                  2022-04-07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粤税函〔2022〕71号)转发给你们,市税务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结合需求实际,强化统筹部署。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分批推出的“春风行动”措施,要根据上级局工作部署和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实际,加强统筹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大力提升“春风行动”的社会认同度和美誉度,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落地见效。市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第二批) 》(附件1),进行任务分解和工作安排,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当地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结合市局推出的“两项服务”和本地特色举措,认真研究细化责任分工、创新便民内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春风行动”第二批25条举措及时落地见效。

  三、凝聚部门合力,共创服务品牌。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同频共振,统一行动,结合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春风行动”专题宣传,邀请主流媒体记者、纳税服务体验师深入基层一线、企业园区开展“沉浸式”体验活动,积极通过主流媒体、“两微一网三端”广泛宣传“春风行动”便民创新举措,百花齐放唱响“春风行动”品牌,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便利服务、有感服务。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第二批).xls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2022年4月7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