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税函[2006]23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远程预审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1-18
摘要:为做好出口退税远程预审系统的推广工作,市局成立由唐晓明总会计师为组长、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袁宝玉、蓝平、邱庆盛及各区(分)局主管业务局长为成员的远程预审推广领导小组(联系人:林聪,咨询电话:83878573),负责远程预审推广应用工作。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远程预审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国税函[2006]23号      2006-01-18


各区、分局:

  为方便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申报工作,优化退(免)税申报、审核流程,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加快出口退(免)税进度,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出口退税远程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退税远程预审是指出口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数据正式审核之前,使用互联网为传输媒介,将退(免)税申报数据传输到深圳市国家税务局退税远程预审服务器,服务器对出口企业申报数据进行自动预审后,将预审反馈信息传输回出口企业的一种预审方式。远程预审方式同传统的人工预审方式相比,减少了企业往返税务机关进行人工预审的次数,减轻了出口退(免)税申报工作量,加快了申报进度,提高了退(免)税审核效率及退税进度,最终保证企业正式申报数据的质量,使企业能尽快取得退税款。

  二、出口退税远程预审的推行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税务机关积极引导鼓励出口企业采用出口退税远程预审方式。

  三、出口退税远程预审系统是由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审核系统开发商-——大连龙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实行有偿服务,具体开通及技术支持服务由开发商的深圳代理商-——中成海华税务师事务所负责,由各申请开通出口退税远程预审的出口企业直接与其联系。

  四、出口企业可免费享受远程预审系统的业务培训。培训工作由各区(分)局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软件代理商(中成海华税务师事务所)具体实施。软件代理商咨询电话:82985888,咨询网站:www.ccitc.net.cn,投诉电话:88265599。

  五、[条款废止]为做好出口退税远程预审系统的推广工作,市局成立由唐晓明总会计师为组长、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袁宝玉、蓝平、邱庆盛及各区(分)局主管业务局长为成员的远程预审推广领导小组(联系人:林聪,咨询电话:83878573),负责远程预审推广应用工作。

  各区(分)局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远程预审的推行及协调工作。

  六、当前应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做好推广的宣传工作。市局近期将在新闻媒体发布通告,并利用市局网站和社会媒体进行宣传。各区(分)局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在办税大厅张贴通告,在办税大厅的电子屏幕上公告和宣传,广泛深入地开展推广工作,引导企业使用远程预审系统。

  (二)做好出口企业培训工作。各区(分)局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要制订具体地培训实施方法,积极发动与组织出口企业,完成对辖区出口企业的培训工作。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八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