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国税函[2001]第177号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1-09-03
摘要:河北省饲料质量监督检测站已开始进行2001年度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及浓缩饲料的检测工作,请各单位通知所属企业,尽快自行完成免税饲料的检测工作。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唐国税函[2001]第177号      2001-9-3

各县(市)区、农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冀国税函[2001]274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1、河北省饲料质量监督检测站已开始进行2001年度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及浓缩饲料的检测工作,请各单位通知所属企业,尽快自行完成免税饲料的检测工作。

  2、县级国税部门要对免税饲料产品的抽样工作进行监督,并对抽取样品予以签封。

  3、各单位务必于2001年10月15日前,完成对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初审工作,同时,将有关审批资料上报市局。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

200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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