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4年度纳税申报期的通知 青地税征函[2013]22号 2013-12-17 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青海湖景区、东川工业园区、生物园区、甘河工业园区、南川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现将2014年度纳税申报期明确如下,请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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